热门网文大神杨胖的新书千年之痕墙裂推荐给大家阅读,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杨。简介:暴君的血肉一进入紫色舱液,就仿佛被施了魔法一般,欢快地跳动起来,并且像吹气球似的快速膨胀。“撕拉……”血肉最终长成了一头拖着黑紫色长舌,浑身漆黑,在地上不住乱爬的,体长约2米的怪物。怪物四肢均长有长长…
《千年之痕》第6章 佣兵小队
暴君的血肉一进入紫色舱液,就仿佛被施了魔法一般,欢快地跳动起来,并且像吹气球似的快速膨胀。
“撕拉……”
血肉最终长成了一头拖着黑紫色长舌,浑身漆黑,在地上不住乱爬的,体长约2米的怪物。
怪物四肢均长有长长的利爪,虽然不能和暴君的两只巨爪相比,但是看样子也能很轻松地抓破钢管。
“那么……就叫你,追击者吧。”
“去,搜索这个大厦,跟踪他的气味,找到那只偷人东西的小老鼠,然后杀了他。”
追击者听到主人的指令,快速转过身去,簌簌索索地向外爬去,直至身影完全没入实验室外的黑暗之中。
“暴君,我们沉睡了有50年吧?”白人男性想了一会,转过身望着实验室的另一头,深邃的眼神,仿佛能够穿透一切。
“是的,主人。从灾后5年,至今已过去了50年了。”
一声叹息在实验室里回荡。
“卡索,你,后悔吗?”
“后悔?”
“嗯,后悔跟着我成了一个不人不鬼的怪物。”
“不,修恩斯博士,我不后悔。当年没有你救我,恐怕我已变成路边的一具荒骨了。”暴君低沉的嗓音在实验室里缓缓回荡。
“哦,是吗?我发现,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竭力证明自己是对的。但是你不一样,暴君,我知道你没有这种想法,你只是无论何时都在想竭力证明我是对的,即使在我错得很离谱的时候。”
“修恩斯,修恩斯……哈哈,我都快忘了这个名字了。自从玛丽亚死后,我极力不再想记起以前的任何事。因为,想起这个名字,只会让我陷入失去玛丽亚的无限噩梦之中!所以,我只能将记忆中所有的一切都抛离,就像我以后都不再叫你卡索一样。”
“以前的修恩斯,已经死了。从今天开始,我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行刑人。对这个旧世界司刑复仇的,行刑人!”
修恩斯的眼中猛地发出无比璀璨的金色光芒,一道道无形的罡风逐渐将整个实验室慢慢吹裂,直至化作一颗颗细小的尘埃……
一辆运兵车缓慢地在土路上摇摇摆摆地前进,车尾巴后卷起了滚滚的尘土。
“呸,这鬼天气,一个月没下雨了。”运兵车的后蓬内,一个肌肉健硕的黑人有气无力地倚着一柄硕大的机枪,往车外吐了一口浓痰。
“喂,我说多林姆,保险关好了没?不小心走火的话,你手里的家伙可是会把你半个可怜的小脑袋都轰掉的阿。”
一个在车厢内猛抽自制卷烟的白人大汉调笑道。
“汉斯你这多管闲事的老家伙,抽你的臭烟去吧。你瞧瞧,整个车厢的人都快被你熏成烟熏肉了。”多林姆嚎了一嗓子回应后,便不再理会汉斯,转身对他身边的一个年轻男战士开口道:
“喂,你叫什么名字?伙计。”
“杨。”年轻男战士轻轻开口回道。
“第一次执行任务?”
“嗯,是的。”
“我说怎么看你这么面生呢。”黑人碎嘴小伙将重机枪枪口对外,换了个舒服的坐姿,靠近杨说道。
“这大狗真好,毛色发亮,肌肉也结实。老实说,多林姆活到这么大,还没见过德国牧羊犬有这么大的个头!啧啧,真厉害。以前我可是养过一头獒犬的,不过看上去都不如你这只凶猛。”
“小心别让它咬了你的手。”杨将呲牙咧嘴的黑贝头按了下去,在它头上抚摸了几把,大狗这才把外呲的犬牙收了进去。
看着黑贝绿幽幽的眼睛,多林姆识趣地不再招惹大狗,讪讪地将手缩了回去。
“狗狗叫什么名字?”
“黑贝。”
“哦,还真是一个大众化的取名。不过这年头,也没人有那些闲心思了。”
“兄弟,别怪我话多,跟这群家伙,我都快闷出蛋来了。多林姆十五岁就跟在这群家伙屁股后面,这柄重机枪都抬了6年了。”
“我跟这群可恶的怪大叔,都在一起固定搭档。这边接任务,那边接任务,东奔西跑,赚起了以维生的可怜佣金,赚的钱,连找个女人都不够。”
“得了吧,多林姆,就你那还没长大的小雏鸟,没有一个女人看得上你,嘎嘎嘎……。”叫汉斯的白人大汉从鼻孔里喷出一股浓浓的烟雾,双臂还比出前后摆动的猥琐动作,同时大声坏笑。
“汉斯你这家伙,给我闭嘴!”多林姆小伙愤愤不平,大声嚷道。
“都给我闭嘴!”一声冷冷的声音响起,汉斯和多林姆就瞬间偃旗息鼓,不再互相斗嘴。
“副队长这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终年不变的扑克脸。”黑人小伙小声朝杨嘀咕到,悄悄指了指一名身着黑色紧身战斗服,正拿着军用匕首削苹果的中年白人男子,接着又拍了拍自己的胸膛。
“我,多林姆,‘风狼’佣兵小队的金牌重机枪手,21岁。”
“然后这个讨厌的老烟枪,汉斯,是队里的冲锋手,虽说口气臭,但是火力可不是盖的。”
“刚才发话的,那个削苹果的变态,是我们的副队长,叫克里斯,双枪使得很溜,打枪的姿势也很帅。但是不喝酒,不赌博,不玩女人,整天一板一眼的,总而言之,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
“小雏鸟,副队长怎么不搞女人,只不过搞过的女人,都变成冰块了。”汉斯凑了过来,小声嘀嘀咕咕。
“去去去,汉斯你这老淫棍,多林姆跟你不是一路的。”黑人小伙用力把汉斯的大脸别了过去。
“杨,记住以后别被这家伙带坏了。”
“然后,这是利达姆,是我老乡。”多林姆把手放在旁边的一个黑人大汉肩上,亲密地搂着他。黑人大汉友善地朝杨露出一口大白牙,微笑示意。
“我老乡是队里的狙击手,放冷枪的,比我有前途多了。曾有一个佣兵团要以重金邀请他入伙,不过他们不要我,所以利达姆就不过去了。”
杨看着利达姆身边的SVD半自动狙击枪,朝他比出2个手指,内向的黑人大汉轻微的点了点头。
2阶狙击手!至少是同时掌握10阶“准确射击”和1阶“稳定射击”技能的角色!
2阶的其他职业的战斗人员可能很多,但2阶的狙击手却是重金难求,那都是用钱堆出来的。想不到这个不起眼的佣兵小队还有这样的狠角色,杨对他们的情况更加感兴趣了。
“那你们队长?”杨开口询问道。
多林姆用下巴努了努,示意杨看向车厢最里面的一位身材匀称的黄种人中年男子。
“我们队长跟你一样,都是东方人种。他的名字叫牧,在我们佣兵界,可算是一个了不起的角色。用的也是双枪,曾经一个人屠过有两个二阶人尸坐镇的人尸窝点,是我的老偶像了。”
“伙计,还没介绍你自己呢。”多林姆用肩膀靠了下杨。
“我叫杨,职业是猎人,主武器是一柄史密斯威森M500,备用一柄精钢打锻的唐刀。”
“史密斯威森M500?那可是好家伙,一枪就能轻松撕裂一头非洲大象。”
从“Life ladder”大厦离开之后,杨一路往东走,走了一天后,便达到了一个代号为“A205”的小型避难所,也就是“风狼”佣兵小队的基地。在那里的交易所把收集的变异鼠材料全部卖出,补充食物和饮用水后,用多余的资金购买了武器、弹药、药品和防具。
“等等,猎人?哦,怪不得有这么一只大狗。”多林姆恍然大悟道。
“大家安静一下,现在,都打开战术板界面。”佣兵小队队长牧坐到运兵车厢内中间位置。
杨依言开启视网膜中的战术板界面,一幅经战术符号标注的电子地图跃然跳到眼前。
“这是我们这次要攻略的目标,代号F2—D03的人尸据点。坐标在东经118度37秒81分,北纬30度56秒29分,距离我们现在的位置预计还有半个小时的车程。”
“目标据点半径范围约有200米,由5栋废弃的3层建筑组成。”牧在战术板上用红色光线圈出人尸据点的范围。
“根据任务系统的提示信息,初步估计,据点内的人尸数量大概有600头左右,除了一头3阶和4头2阶的人尸,其它的怪物均在1阶左右。我们此次的任务,就是屠灭所有的人尸,并将3阶人尸的死体带回交易所。”
“头儿,我们团队可没对付3阶怪物的经验。”汉斯从鼻孔喷出一股浓烟,有些担心地问道。
“所以这次行动,我们临时招募了一位强力队友,杨。”
“杨?”汉斯和多林姆扭头往在一旁安静不说话的东方人看去。
牧敲击着战术板,点了点头道:“虽说杨是一阶的猎人,但是他的宠物,可是货真价实的二阶水准。”
“就这只大狗?”多林姆嘴巴此刻张得足可以塞下一枚鸵鸟蛋。
“不过2阶和3阶的差距可不是一般大,一般用人海战术的话,至少也要7个2阶合力配合围攻才有希望。我们这,算起来也才4个2阶,更何况对方也有4个2阶。”
“那个3阶一出现的话,我先去对付牵制。后面你们腾出手来之后,再辅助我进攻。”牧淡淡说道。
“所以这次的行动,我们要尽可能地先解决场上的其它低阶怪物。”副队长克里斯站起来接着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