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夕鸟的热门新书在异梦世界我是王火爆上线,主角是莫明远江晓枫,是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简介:莫明远把女人送回了病房,女人提出想吃东西,莫明远很听话的去买了。他买了一些蛋糕和牛奶,还有一些小零食。女人很满意,第一次露出笑脸,阳光灿烂,春光明媚。“你一会儿要去哪里?”“找个旅馆休息一下,我也是个…
《在异梦世界我是王》第六章:仗义出手显神威
莫明远把女人送回了病房,女人提出想吃东西,莫明远很听话的去买了。
他买了一些蛋糕和牛奶,还有一些小零食。
女人很满意,第一次露出笑脸,阳光灿烂,春光明媚。
“你一会儿要去哪里?”
“找个旅馆休息一下,我也是个人,也会累的。”
“其实在这里也能休息,那边的床不是闲着吗?”
“不行,我们不认识,我接受不了,更不想别人误会。”
“我一个人真的会害怕的,求你了,行吗?”
“对不起,这事情没商量的。”
“渣男,一点同情心也没有,你懂不懂怜香惜玉啊?”
“怎么样,之前你也是这样叫的,对吗?我认真提醒你一下,如果你再敢叫我渣男,我立马就走,随你便。”
“渣男,也不是什么贬义词啊,说明你交往广阔,阅人无数,其实从另一面说也是夸赞。”
“行了,你别胡说八道了,你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俩是一对二百五呢。”
“你同意咱们是一对了吗?”
“神经病,你该去精神科才对。”
莫明远气呼呼的走出去了,身后的女人咯咯的笑起来,满眼深情的凝望着。
莫明远走到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燥热的心慢慢安静下来。
他询问了附近几家旅馆,都需要身份证才能入住,但他没带,这很被动,也很无奈。
烦躁的他在一处露天的烧烤广场坐下来。
点了一些烤串,要了一杯扎啤,他很长时间没有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原先在秋城,他特别喜欢能有时间静静坐下来,喝点啤酒吃点烤串,享受惬意与轻松。
现在终于如愿了。
不过一会,广场上坐满了人,三五成群,举杯欢庆,气氛很是热闹。
莫明远本来没什么酒量的,今天却出奇的好,连喝了两杯,什么事情都没有。
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围坐着几个时髦女郎。
现在还是夏季,正是争奇斗艳的好时节,女人们花枝招展,尽情绽放着。
几个女孩很是养眼,引得不少人侧目张望。
生活真是好,能喝点小酒微醺,能看着美女养眼,此情此景足矣。
不如意事常在,这么和谐美好的画面,偏有混蛋出来搅局破坏。
“嘿,美女,陪哥哥喝两杯,好吗?”一个纹身的壮硕男子上前搭讪。
“对不起大哥,我不是你妹妹,我们不认识的。”一个穿吊带背心的柔弱纤细的美女拒绝着。
“你这话说的有多见外,红尘里谁不是迷迷瞪瞪的,喝两杯不就熟识了?”
“对不起,我不会喝酒,请你离开好吗?”
“不会喝酒,穿的这么靓丽出来干什么,炸街?”
“我穿什么衣服是我的自由,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真不识抬举啊,我是好心提醒,女孩子还是要保守一些才好。”
“谢谢了,我已经成年了,知道该怎么生活的。”
“是吗,成年了怎么好像还是飞机场啊,是为了平稳降落?”
“我希望你放尊重些,否则就报警了。”
“别动不动就报警,这是什么习惯,真讨厌。”
“大哥,还是回到您的位置上耍会吧,大热天的别着急上火啊。”烧烤摊老板出来解劝了。
“滚开,别多管闲事,老子还没找你要保护费呢,在这里装什么大尾巴狼,想英雄救美?”纹身男很是不满。
老板扭头走了,他并不想招惹是非,毕竟做生意是根本。
纹身男忽然用手搂抱住吊带美女,亲了一口,这一下把所有有正义感的男人惹怒了,他们群情激愤,两眼喷火,但各位英雄好汉也只是看客,只不过在心里正胖揍着纹身男。
“救命啊。”女孩声嘶力竭的呼救着。
谁知更气愤的一幕出现了,纹身男一个巴掌扇在女孩脸上,女孩一时间被打懵了,呆呆的不说话了。
见此情景,纹身男哈哈大笑,一把拽起女孩就要强行离开。
女孩的同桌姐妹终于忍无可忍爆发了,其中一个高个子女孩,拿起桌上的酒瓶砸向男人头部,鲜血顿时滴淌下来。
本来以为的独狼行为,看来是大错特错了。
忽然从旁边窜出几个彪形大汉,围住那桌女孩就是一顿飞踹。
在场的男人们真的愤怒了,甚至有位大姐已经挺身而出了,上前拉架了,谁知被一个混蛋一脚踢翻在地,起不来了。
有男人想要冲上前去,却被同行伙伴按住了,总之,那桌女孩们已经深陷危机,水深火热了。
“住手吧,混蛋们。”莫明远大声斥责。
“呦呵,还真有不怕死的英雄好汉。”
“你说你们脸比屁股都大,怎么还是臭不要脸呢?”
“站起来也算是个男人,怎么做出不是男人干的事情呢?”
“你敢骂我们,是找死呢?”两个壮汉冲过来了。
莫明远坐在原地未动,好像很是不屑一顾。
当壮汉的飞腿夹带风声踹过来时,莫明远挪动了一下身体,顺便一把抓住那肥嘟嘟的胖脚。
只是那么用力一捏,壮汉瘫倒在地,滚来滚去了。
另一个见状,直接抄起酒瓶砸过来,莫明远用力一挡,顺势一把抓住男人的胳膊,使劲一握,男人就此跪在莫明远的面前。
这一下,成功吸引了剩余几头毒狼的注意力,他们丢下女孩扑了过来。
“你怎么了啊,快起来啊。”
“大哥,我的脚好像掉了,你快看看怎么回事啊?”
“啊,这是怎么回事?”纹身男一脸惊恐,因为小弟的脚已经变形,肉皮里面全是碎骨了。
他顾不上去看另一个人,一个眼色抛出去了。
其余人慌忙跑到路边的车子里,取出几把砍刀,然后飞跑过来。
他们围住莫明远,话不多说,随便举刀乱砍。
莫明远迅速钻到桌下,然后举起桌子和他们混战在一起。
擒贼先擒王,莫明远找准时机,一下子跳的很高,一脚踹在为首混蛋的肩膀上,那混蛋一声惨叫,翻滚在地了。
旁边的人都看傻了,这么一脚,至于躺倒在地滚来滚去吗?
“大哥,你怎么了?”小弟们慌乱了,赶紧扶起纹身男。
“胳膊碎了,我的胳膊碎了。”纹身男一脸惊恐外加不可思议。
“大哥,要不咱们还是先撤吧,好像有人报警了。”小弟轻声说道。
纹身男点头应允,顺便看着地上躺着的小弟,眼神示意了一下,几个人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的跑了。
广场一片欢呼雀跃,人们纷纷向莫明远致敬,报以热烈掌声,几个女孩也走过来,表达感激之情。
莫明远像英雄一般,挥手致意,然后抱抱拳,转身离开了,他也不想陷入是非纠纷里。
身后是掌声欢呼声,莫明远平生第一次,有种骄傲和满足,那是人性的光辉,那是自我的肯定。
他终于找到一家不需要身份证的旅馆,缴费上楼休息了,刚才的惊心动魄英雄壮举,已经彻底翻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