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网络作者非龙的新书《重生:1988再回首》,这是一本都市小说,主角是贾孟辉。简介:“孟辉,起来喝粥了”,一个带着几分畏惧轻柔的女声在他耳边响起。贾孟辉吃力的睁开眼,眼前出现一个女人,正颤颤巍巍的端着一碗粥。她脸色蜡黄,头发杂乱的垂着遮住了半张脸,看上去像是营养不良,不过也难掩她的芙…
《重生:1988再回首》第1章 重生1988年
“孟辉,起来喝粥了”,一个带着几分畏惧轻柔的女声在他耳边响起。
贾孟辉吃力的睁开眼,眼前出现一个女人,正颤颤巍巍的端着一碗粥。
她脸色蜡黄,头发杂乱的垂着遮住了半张脸,看上去像是营养不良,不过也难掩她的芙蓉之姿。 任何一个女网红与这纯天然美女比起来,逊色不少。
这样的梦不知道重复做了多少回,贾孟辉习惯性的推开女人的碗,没想到这回砰的一声碗摔到了地上,以前每次做梦,他的手快接触碗的瞬间梦就醒了,难道这回梦变长了?
贾孟辉从床上下来,想去搂住女人,女人退后几步,“轻一点,我以后不敢了”,他搂了个空。
贾孟辉心头一紧,老婆在梦中都在讨饶,都怪自己太混账,稍有不顺就是拳打脚踢,简直五毒俱全,这么贤惠的老婆都不知道好好珍惜。
当初,要是自己不和那些混子搞到一起,使家里一贫如洗,也不会让老婆和女儿吃过期的食物导致中毒身亡,而自己命大正好喝醉了将吃下去的粥又吐了出来。
于是经常性的,他都会梦到老婆和女儿出事的那天。想到这,他再次伸手去搂住老婆,没想到这回却搂住了,老婆在他怀里瑟瑟发抖。
他能感觉老婆的心跳和体温,“爸爸,不要打妈妈了,要打就打我吧”,一个5岁的小女孩,用她的小胳膊吃力的推着贾孟辉,见推不动,她使劲的在他大腿上咬了一口。
贾孟辉大叫一声松开了老婆,重生了!回到了1988年!
前世的记忆像走马灯一样在他眼前浮现,前一世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直到老婆孩子食物中毒身亡,捡回一条命,他才洗心革面,做到商业版图遍布全球,可心中始终存在对妻女的愧疚。
没想到老天爷还能让我重生再见到我的前妻,再见我可怜的女儿,他不禁泪眼婆娑。
“贾孟辉,你不要欺人太甚,是我下毒害你,要打要骂冲我来”,只见女人双手紧握菜刀,不住的抖动。
他心头一惊,原来当年妻女不是食物中毒,是秋柔选择自尽。那时的农村条件落后,赤脚医生简单看了一下就说是吃了发霉的食物中毒死的,大家就草草的把她们埋了。
老婆才23岁就结束了生命,大好青春都给了自己,他更加自责,扑通一声跪下,狠狠的扇了自己十多个耳光,“秋柔,是我不对,我一定改,我一定让你和冉冉过上好日子”。
林秋柔被他这一举动吓住了,自己的男人从来没向自己道过歉,更别说下跪抽自己耳光。
“爸爸,你不要打了,会很疼的”,冉冉扶着贾孟辉的手,小嘴在他被咬的腿上吹着气,可爱的孩子始终有一颗纯洁的心。
贾孟辉没再抽打自己,瘫坐在地,用手抚摸着女儿的小脑袋。重生真好,又能看到贤惠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
林秋柔一把夺过女儿护在胸前,一只手依然握着刀指着贾孟辉,他不相信眼前这个男人会改过自新。
贾孟辉站了起来,一步步向母女二人靠近,眼神满是怜爱,没有半点要伤害她们的意思。
“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不要过来……”,林秋柔从来没反抗过,声音越来越弱,一双眼睛显得不知所措。
贾孟辉顺利的把她们搂在怀里,刀滑落了下来,“我贾孟辉发誓,我一定会改过自新,绝不再伤害你们,我一定会让你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此时的林秋柔不敢说话躲闪着自己男人温柔的目光,多少次在梦里她希望自己的男人有能力,有担当,但是当他发下誓言的时候又觉得不可思议。
窗外的风吹过林秋柔的发梢,她低垂的头发随风舞动,若隐若现的半张脸上满是伤痕,和她清秀的脸庞格格不入,哪个女人不爱美,林秋柔每次被伤害后,都会拨拉头发掩盖。
“改过自新?做梦吧?说这些还有什么用,你看看家里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了,明天债主就要上门讨债,你再拿什么去还债”,环顾四周,墙壁斑驳,除了卧室一张床,就是厨房一只水壶,一口烂锅,一把椅子,连唯一一张桌子都被他卖了。
再看到这些,贾孟辉潸然泪下,“放心我会想办法把钱还上,不会再让你们受半点委屈”。
还100块!这在农村起码要卖小半年的菜才够,林秋柔根本不相信,使出全身力气甩开他。
多说无益,他没再纠缠,跑进厨房,找到隐蔽处的半包老鼠药和粥全部倒了个干净。抱起女儿转身就走,临走丢下一句话:“冉冉我先带走,等下我就带钱回来,相信我”。
贾孟辉很清楚冉冉是她的软肋,她不敢丢下女儿不管不顾。
也罢,林秋柔叹了口气,这个男人虽然坏,但起码没伤害过自己的女儿,看看他又要弄什么幺蛾子。
冉冉不吵也不闹,摊着小脑袋靠在贾孟辉的肩膀上,上午就喝了半碗粥,中午临近吃饭,又没喝上粥,这会儿已经前胸贴后背了。
这个时代虽然物资匮乏,但只要肯努力,吃上白米红薯饭是没问题的,可如今连喝粥都成问题。
贾孟辉心疼女儿,赶紧到后山特别隐蔽的地方刨出一根人参,足足有半斤重,折了一点人参须让冉冉含在嘴里,饥饿消失了一些。
这地方有人参实属罕见, 也许这后山有与周围不同的独有气候。
当初这山上一共有两根野人参,早前挖了一根去市场上卖钱,结果人家以为是从别处运来人工种植的,还比人工种植的贵,根本不愿意买,不过这回他有十足的把握卖出去。
他去地里折了点菜和人参一并放进菜篮里,掂了掂才心满意足的往城里的菜市场赶去。
他住的地方是城郊,不到半个小时就赶到了农贸市场,改革春风吹满地,市场里面人头攒动,像样点的菜摊早被占了,他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将菜倒在地上,又将人参放到最下面,带着女儿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