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穿越小说瞎眼后我竟教始皇帝造大秦的反?安利给各位书虫阅读,这本小说的作者乐瑶小公举是著名的网文作者哦,这本小说的主角是罗毅秦始皇,《瞎眼后我竟教始皇帝造大秦的反?》这本小说又名《瞎眼后我竟教始皇帝造大秦的反?》。简介:秦王政九年,秋。咸阳。甘泉宫。气势磅礴的招仙阁主殿内,端坐着一个身穿星空迷彩服,脚踩军用皮靴的男人。眼前的红木长桌上摆放着完成拆卸保养的枪械零件。男人双眼紧闭。双手却以极快地速度拿起枪械零件“咔嚓、咔…
《瞎眼后我竟教始皇帝造大秦的反?》第1章 论造反,咱是专业的
秦王政九年,秋。
咸阳。
甘泉宫。
气势磅礴的招仙阁主殿内,端坐着一个身穿星空迷彩服,脚踩军用皮靴的男人。
眼前的红木长桌上摆放着完成拆卸保养的枪械零件。
男人双眼紧闭。
双手却以极快地速度拿起枪械零件“咔嚓、咔嚓”地把它们组装到一起。
22秒后,手里多出一支191型精确步枪。
睁眼。
两个眼眸里,各有一个黑白分明的太极图缓缓转动,迥异于常人。
他叫罗毅。
二十六岁。
两个月之前,还是隶属于东部战区蛟龙突击队的战士。
参加夺岛实弹训练的时候,背着降落伞一跳跳到了大秦帝国。
跨越时光两千多年。
活见鬼了!
还有更糟心的事——他眼睛看不见了。
瞎了。
睁开双眼只能看到三个字:加载中……
眼前一片漆黑。
好在屠宰场老板心善,不但收留了他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怪人,还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
不用干活。
有肉吃!
虽然罗毅把大部分历史知识都还给了老师,他还是深刻地明白一件事:在大秦帝国能吃口肉,绝对是士人阶层或世家大族的特权。
普通庶民能吃饱粟米就谢天谢地了。
偶尔猎到点禽鸟野兽,也会用来向士族老爷换点米粮养活全家。
根本舍不得自己吃喝。
当然。
能吃到肉,只是他判断自己身处屠宰场的原因之一。
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血腥味。
来到这里的当天就被冲天而起的血腥气差点熏到呕吐。
接下来的两个月,虽然没听到杀猪宰羊的惨叫声,血腥味却没有消散多少。
依然刺鼻难耐!
出了房门就能闻到满院子的血腥味。
咸阳城内血腥味这么浓郁,还能是什么地方?
只有屠宰场!
他却不知,此刻秦宫里,太监们正在窃窃私语着。
“大王真是狠心呐,足足两千多人,说杀就杀了!”
“可不是,两个多月了,这血腥味都还未散去呢,不过,那也怪不得咱大王,那嫪毐狼子野心,还想谋权篡位!”
“嘘!噤声!当心小命不保!”
他这一跳,正好跳到秦宫里面来了!
还认识了一个叫赵真的屠宰场老板。
嗯,反正对方是这么说的。
罗毅不是白嫖怪,不喜欢蹭吃蹭喝的无赖行为。
得想办法养活自己。
闲着没事的时候,让屠宰场老板赵真雇了个木匠。
他挥舞着盲杖连说带比划,总算教会木匠制作椅子和凳子,再让赵真雇人出去贩卖。
嗯,大秦时代的跪坐很不人道。
时间长了膝盖酸疼,站都站不稳。
效果不错。
根据赵真反馈回来的消息看,上到王公贵族,下到庶民百姓都对椅子、凳子这些新鲜事物极为喜爱。
让屠宰场老板成功转型工厂主,开始经营木器厂。
每天不是忙着雇木匠,就是忙着买木材。
生意火得一塌糊涂。
隔三差五地还会来跟他吹吹牛皮,不断炫耀着最近又收入了多少金,多少金。
开心得像个吃到糖的孩子。
甚至,还抬了一箱金饼分给罗毅。
闲着也是闲着。
既然赵真挺讲信义,罗毅也不小气。
又让对方雇来一堆匠人开始搞新“发明”。
每天指点工匠研究制造铁锅、纸张、犁铧之类的东西,也是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然而。
铁锅出世后,赵真来的更勤了。
每天中午的饭点准时报到。
蹭吃蹭喝不算,每每罗毅的厨娘弄出新吃食,都会死皮赖脸地打发厨子来学艺。
还扬言要办大秦最好的酒肆。
爱谁谁吧!
罗毅不在乎,反正他也没办法回到现代。
跟赵真合伙做生意赚钱,是目前唯一能做的事。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
睁眼看到的“加载中……”三个字,应该是穿越的时候老天爷赏的系统。
安静地等着吧。
等视力恢复了,造反当个皇帝什么的,也不枉穿越一趟。
投靠始皇帝?
扯淡!
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
受红色教育十几年的坚强战士,怎么可能容忍皇亲贵胄、世族大家对庶民的压迫剥削?
无论是始皇帝打造的大秦,还是以后汉高祖缔造的大汉,老百姓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皇亲贵胄、世族大家压根没把庶民当人看。
往后一千多年里都是这样。
早早竖起红旗,让老百姓真正当家做主才是正道。
论造反,咱是专业的!
现在攒的金饼越多,造反的成功率越大。
距离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的时间点也不远了。
他得早做准备。
如果时间来得及,或许能早早干掉楚霸王和流氓邦。
免得华夏大地被这两个强人再次杀得血流成河。
千里无鸡鸣。
“先生,今天有什么好吃食?”
罗毅刚刚把做过保养的枪收起来,门口走进个身穿黑色龙袍的年轻人。
熟门熟路地坐在他身侧,环顾四周:“都正午了,膳食还没送来。”
“花娘肯定又偷懒了!”
“我得扣她工钱。”
听着年轻人嘻嘻哈哈的编排厨娘,罗毅拿起盲杖摸索着出门:“我去跟花娘告状,让她别切你那份羊肉。馋死你。”
“先生可恨,怎能夺人美食?”
“谁让你老编排花娘的坏话来着,不知道人家管着我们两个的嘴?”
“嗯,说的对,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
两人说说笑笑地来到殿外凉亭。
围着火炉享受陶锅里沸腾的羊肉薄片和米酒。
身穿龙袍的年轻人丝毫没有端大秦之王的架子,反而像小厮一般不断给罗毅夹菜倒酒。
殷勤伺候。
一个身穿星空迷彩作战服。
一个身穿黑色绣金龙龙袍。
时隔两千年的装扮凑到一起显得十分怪异,二人却亲热得像兄弟。
酒足饭饱返回招仙阁。
罗毅摸摸索索,从书架上拿下一个木盒:“给你介绍桩可以名留青史的大生意。”
“哟!做商贾还能名留青史?得好好看看!”
嬴政急忙伸手接过木盒,小心翼翼地打开,却看到盒子里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摞泛黄的纸张。
“先生,此物何名?有何用处?”
“这东西叫纸,可以代替竹简供人书写,更容易装订成册,方便翻阅。”
自己瞎指挥人折腾出来的纸到底什么成色罗毅不太清楚。
反正摸上去感觉稍微有点刺手。
放到两千年之后,给冥府银行印钞票都不配。
放到大秦,那是妥妥的神器。
绝对是读书人眼里千娇百媚的小情人。
关键是,价值不菲。
根据他的记忆,竹简时代分辨哪个官员的家财丰厚有一个硬标准:看谁家的竹子多!
两根碗口粗的完整竹子能换一头牛。
堪称穷人致富的不二法宝。
用竹简写字很浪费原料。
如果做成纸,成本就低多了。
能大规模生产的话,价格还会更低一些。
由于纸张可记录的信息更多,不用费尽心思地遣词造句,比竹简更适用。
价格定然比竹简卖的高。
新生事物嘛,价格总会夸张一些。
过几年,产量上去会便宜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