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逃亡后,我成了开国女帝》第5章 你会骑马吗?
最后一丝黄昏落下,夜幕来临。
忽红穿着一身崭新的冬袍,满脸兴奋的回了自己居住的小院落。还没进屋,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女人抽抽噎噎的呻吟声。
忽红对这声音习以为常。
一定是阿爹又在欺负哪个女人了。近年来因阿爹教授府里大郎君功夫,越来越得家主器重。家主知阿爹好女色,隔三差五就会赏赐一个女人给她阿爹。
忽红丝毫不介意屋内的动静,充耳不闻的站在院子里,借着月光细细欣赏自己新得的冬袍,不时还上手爱惜地摸一摸光滑的袖面,伸一伸腿脚,只觉得这料子滑溜溜的,又有弹性,真是舒服。
这是贵人才能穿的料子。大娘子,对自己真好…….
忽红在院子里正美着,屋内动静一歇,紧接着萃春就衣衫不整的从屋内哭泣着奔了出来,迎面就撞上了身形高大的忽红。
萃春见到忽红脸色立即涨红,这丫头,竟然在院子里听了个全程?
萃春顿时羞恼不堪,狠啐一口道:“黄毛丫头不知羞!”说完就拿帕子捂着脸,哭泣着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忽红不理解,你们做事儿的人都不害羞,她为什么要害羞?
忽红拍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抬脚进屋,屋里还充斥着一股情事过后的气味。
忽叟已经穿戴好衣服,气定神闲的盘腿坐在炕上喝茶。
忽叟虽已五十多岁,却老当益壮。年轻时是大济有名的游侠儿,急功好义,最好打抱不平,不知天高地厚得罪了盛京权贵,招致满门大祸,全家都受他牵连而死,林者云正好意外路过救了他,从此他便投入了林者云门下。
经此灭门一事后,忽叟性情大变,一改从前的游侠之风,开始认真侍奉一主,以得其庇护。时至今日,忽叟已成为林者云手下最器重的家臣,掌管着林府七十余众部曲。
忽叟极爱女色,但却子嗣不丰富,也不知是否他这一生杀戮过多的原因,老天降下神罚,年近四十,才得忽红这一女。
因此,虽此女外貌丑陋,其行异常,忽叟对其算不上疼爱,但也很是纵容。
“好臭!”忽红受不了屋内这股气味,一进来便将把门窗打开。
忽叟懒散地放下茶杯,丝毫不介意忽红的嫌弃态度,问:“听说府上大娘子选你做了她的贴身婢女?”
“是!”
“这身新冬袍,也是大娘子赐给你的?”
“是!哪像阿爹你,钱都花了在酒和女人身上,女儿分不到半分好处!”忽红满是横肉的脸,在提到府上大娘子时,便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明显有些炫耀意味在这里面。
忽叟从未见过女儿脸上露出如此神色,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你是要泼出去的水,想在阿爹这分什么好处?看来你很喜欢这大娘子?”
“是!”忽红开心的点点头,每声‘是’都回答的比上一声更坚定,更高昂。
忽叟哈哈大笑:“那你就要记住,今后你的主人唯一人尔,那就是大娘子!”
“是!”
“别学那些蠢货,三心二意,认不清形势。就好比刚才那跑出去的萃春,家主既然把她给了我,以后我就是她的主人,每天哭丧着脸,哭哭啼啼给谁看?今后日子不好过,只能怪她自己认不清形势!”
忽叟说到这严肃了神色:“忽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忽红似懂非懂的挠挠头:“反正我脑子不够灵光,大娘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忽叟点头:“嗯,你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灵光也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着下巴心道,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观察观察这大娘子。他亲人具亡,膝下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的武学由忽叟教授,骑射则跟比列学。
林知晖骑在马上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中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对,她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会有失体面啊!”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听言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如今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立即便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你们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回身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可是你嫡亲的弟弟啊!”
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何长处,是他没发现的?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晖捂眼,放弃细究。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你要是被人欺负了,我也护着你。”林知皇轻笑一声,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得了林知皇的准话,心满意足了,眼中有了笑意:“阿姊,你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我才是。”
“我就你一个嫡亲弟弟,不护着你护谁?”林知皇被这率直的弟弟可爱到了,十分真心的说道。
林知晖拉下脸上挡灰的布巾,想到自己刚刚竟与一个婢女争宠,因习武被晒得黑红的脸更红了几分,不想承认先前幼稚的那人就是自己。
“谁让你是我阿姊呢,我就让你!”林知晖微微嘟了嘴,强行为自己挽尊。
林知皇见状,哈哈的大笑起来。
林知晖被林知皇的大笑声弄的一愣,心道,阿姊长得柔弱,这言行嘛,还真不像一般闺阁贵女,这豪爽的笑声,中气十足的疏朗模样,不知道的远远听了还以为是一个小郎君在笑呢!林知晖到底被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忙岔开话题道:“阿姊,马场灰大,你来马场做什么?是来找我的?”
“阿姊想学骑马。阿弟你来教阿姊可好?”
林知晖大皱其眉:“不行!哪有小娘子学骑马的?爹和阿娘肯定不会同意的!”
林知皇在现代是有学过马术的。
在身家过亿后,林知皇就在俱乐部包养了一匹马,每月得空,都会去骑一骑,她很爱这种在马上驰骋的感觉。
包养一匹马每年花销上百万,常有朋友调侃她,别人都是有钱了都去包养男人,她却是有钱了去包养一匹马。
“就是因为爹娘不会同意,所以阿姊才来找你的啊,你也要拦着阿姊吗?”
林知皇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林知晖。自打学会这个眼神后,林知皇现在是运用的是炉火纯青,无法,现在她没有掌控的东西,只能以弱示人。
前段时间缠磨裴氏认字时,总要用到这个眼神……难怪有些女生爱用这眼神,是实在好用啊,女强人内心泪流满面。
林知晖立即就在自家阿姊这个眼神里败下阵来,妥协道:“……好吧,阿弟这就来教阿姊骑马。”
“大郎君!”比列不赞同的喊道。
“退下,有我看着阿姊,能有什么事?”
林知晖呵退比列后,继续道:“阿姊,你可要想好了,想学骑马就要在这马场里风吹日晒,到时把你白皙的皮肤晒坏了,可别哭鼻子。对了,还有这跑马场里,只要马儿一跑起来,灰尘就特别大,到时弄得一身灰头土脸,偶尔吃了一嘴灰 ,也别叫苦。”
臭小子,这还是在变相劝她打消了学骑马的心思呢,作为一上市公司的老板——老人精林知皇,如何看不懂?
林知皇她字典里就没有放弃这两个字,当即回道:“这些有什么?别废话,快开始。”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林知皇发现她连马背都上不去………在现代她能轻松上马,那是因为有马镫,这里的马,别说马镫了,连马鞍都没有,而且这马也不知是什么品种的,很是高大,比她在现代所骑的马高大很多。
林知晖见林知皇扑腾半晌连马背都没上得去,很不给面子的哈哈大笑起来。
周围伺候的马奴也都悄悄掩嘴而笑。
林知晖笑完,才提点道:“阿姊,你这样是上不去的,窦图,过来伺候我阿姊上马!”
一名中等个子,体格壮硕的青年听言,从众多马奴里满面荣光越众而出,行礼应诺。
大郎君竟然记得他的名!马奴窦图双眼里燃起亮光,殷勤的快行几步,走到林知皇要乘骑的马边,伏地跪趴,背脊弧度平直,充做马凳之用。
踩人上马?林知皇再次直面这里贵族所拥有的特权,心里略微有些不适。
“忽红!”林知皇撇开眼神,不看地上的人凳,怕自己目露怜悯被人看出端倪,因为这里的贵族对这些,早已习以为常。转头对忽红吩咐道:“来抱我上马!”
“诺!”忽红上前一步,手下一个用力,抄起林知皇,轻松将她举过头顶,平缓稳当的就把她轻放在了马背之上。
“这马上的有意思!”林知晖见了拍手笑道:“阿姊,你这丫鬟收的不错,还有这个用处。”
“她可不止这个用处。”林知皇轻呲一声:“别笑话你阿姊了,快来教你阿姊骑马!”
“诺!”林知晖逗趣的应诺一声。
林知晖这小子虽然性格恶劣了点,但做老师的耐性倒是不差。骑马要掌握的各个要点,他都讲的很详细,反倒是她这个学生,学习能力跟不上…….
林知皇骑上马背才知道,这里的马与她在现代的骑的马比起来,完全不是一回事。
这里的马真的高大不少,马身稍微一动,林知皇骑在马背上,失重感瞬间就将她的冷静淹没,加上又没有熟悉的马鞍固定坐姿,她更感觉自己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从马上掉下来,心里这道难关都没能克服,谈何骑马?
练了会,林知皇因为之前在现代有骑马的经验,骑术还行,但如今却因为心里原因还不能马上驰骋,练习了近一个小时,到最后也只是与林知晖并行骑着马,催动马在马场上走了几圈而已,一点能骑马跑起来的迹象都没有。
踏马的!屁股颠的好疼,大腿内侧也火辣辣的。
林知皇面色隐隐发白,这具身体太娇生惯养了,她要完全适应起来,再增强体质,估计还要一段不少的时间。
不行,她还是先想办法把马鞍造出来,再想骑马的事吧。不然这么搞下去,摔下马是迟早的事。
林知皇正想着如何画出马鞍的图纸,好的不灵,坏的灵。林知皇身下的马,突然像是受惊了一般,前后蹦跳起来。
林知皇猝不及防就被抛下了马背,重重地砸在了跑马场的沙地之上。变故陡生,连在她身旁骑着马守护的林知晖都没反应过来。
待反应过来,林知皇已经跌落到沙地上,眼见那匹受惊的马冲势不停,正撩起撅子,向躺倒在地的林知皇身上踏去。
“阿姊!”林知晖大失惊色,已然来不及施救。
高高扬起的马蹄,近在眼前。
果然不能骂脏话‘踏马的’!不然是会被马踏的!林知皇被吓得本能地闭眼。
千钧一发之际,忽红奔了过来,手肘曲起,整个身子重重地向正扬高马蹄,做踩踏状的马身侧面狠狠撞去,直接将正在撩撅子的马匹,给扎扎实实地撞翻在地。
马匹肚子凹陷下去一大块,口吐鲜血,挣扎几下想再站起身,最后倒地不起没了动静。
众人惊魂未定,一时马场上寂静无声。
林知皇也被吓得不轻,瘫软倒地,半天都没回过神。在现代,人是很难遭受到生命威胁的,没想来古代没几天她就体验了一回。
无事,慢慢深呼吸一下就好。林知皇闭上眼给自己做心理安抚。
再睁眼,林知皇已经平复了情绪。暗暗警醒自己,以后行事要更谨慎,危险无处不在,小命就一条,可不能玩脱了啊。
林知晖急惶地下马跑了过来,慌手慌脚地扶抱起她,颤声道:“阿…阿姊,你有无事?”
“快!快去请郎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