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晚》第5章 钻石
闪闪发光着的,是我们钻石一般的爱情。
不需要玫瑰和戒指,也不需要甜的发腻的情话,你只需浅笑着穿过人群向我走来,目光坚定,然后轻轻牵起我的手。
十指相扣,就已经足够缠绵。
没有人可以阻止,
我要和你热恋到永远!
十月,秋雨绵绵。
明天有篮球赛,紧接着就是运动会。林榆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对明天的比赛又期待又紧张。
“明天和六班比赛,那些家伙一个个精壮的很,技术也不赖,我们必须要全力以赴。”他说着,周围围着平日里一起打篮球的男生,这其中当然也有季知礼。
季知礼见他神情严肃,也收起了一贯的笑容,认真听着。
六班和七班是公认篮球打得最好的两个班,谁也没想到这两个冠亚军候选竟然在第一局就碰上了,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林榆作为班里篮球打得最好的男生,毫无意外的成为了队长。他把大致策略说了一遍,然后解散了已经满身是汗的大伙儿,自己去冲了把脸,回来又拿起了篮球,不知疲惫地练习着。
太阳渐渐下沉,篮球场里,只剩下默默练球的两人。
在用尽了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后,林榆终于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季知礼递给他水,头发全湿了,脸色有些苍白。
“今天就到这里吧,你别太有压力,我们的练习已经很充分了。”季知礼看着他,低声劝慰。
他还是和从前一样,无论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决不允许自己出错,这股要强的劲儿,让他爱极了。
林榆看了看手表,知道不早了,点头答应:“嗯,我们走吧。”他伸出手,眼眸弯弯看着季知礼不说话。
季知礼无奈地笑了。
小兔子是在向他撒娇呢。
他伸出手握住林榆的手,一下把他从地上提了起来。
两人很有默契地立马松了手,他们心里知道这段关系并不适合在公共场合曝光,总会很有分寸。
季知礼揉揉他的脑袋,笑容里有歉意林榆却粲然一笑:“干嘛觉得对不起,我明白的,这不怪你。”
林榆不知道,他的坦荡让季知礼心中更加酸涩。
两人背着书包走在梧桐大道上,梧桐叶子已经开始泛黄,零星掉落在地面上。
林榆捡起一片,兴奋地举到季知礼面前:“你看,这片叶子刚好一半黄一半绿,这么小的几率都被我捡到了,看来明天一定能赢!”
季知礼接过,仔细观摩起来:“真的诶,看来明天要走大运了,我们小林可真是个宝贝。”
“少贫嘴了,明天可要好好打,要是丢了球,我可不会放过你。”林榆嘴上不买账,心里却很踏实。
季知礼本来就很聪明,不过学了快两个月篮球,每一次打比赛都会让他惊讶好一阵,进步神速。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装的不会,林榆心里嘀咕着,可又想不到有什么理由。
“小林同学,放心吧。”最近他总是叫他“小林同学”,语气里满是宠溺,听得人脸颊滚烫。
“小季同学,期待你明天的精彩表现哦。”林榆学着他的叫法,甜甜地笑了。
他四处张望,确定没有人注意后,悄悄牵住身边季知礼的手,轻轻捏了几下,又马上松开了。
季知礼却一把反握住那只不安分的手,也不看他,只是嘴角微微上扬。
“诶!”林榆惊得小叫了一声,他紧张地看看身后,“有人看到了怎么办…”
“我看着呢,放心,不会有人看到的。”季知礼的语气波澜不惊。林榆抿抿嘴,最终还是没有把手抽离,偷偷勾起嘴角。
热闹的大街车来车往,靠近灌木林的人行道上,两个人享受着这片刻的时光,身上冒出甜蜜的粉色泡泡,像是形成了一个结界,把外边的世界隔开了。
季知礼轻轻叹慰一声,望着眼前一颗颗苍劲的梧桐树绵延到路的尽头,余光掠过他幸福的神情,不禁手握得更紧了些。
第二天的比赛很是激烈,没过多久林榆他们就已经大汗淋漓了,坐在边上候补的季知礼面无表情,目光紧紧跟随着那人。
季知礼的体力并不是很好,林榆很早就知道,每次剧烈运动完,他的脸色总会变得很苍白,季知礼只说自己有一点贫血,不碍事。每当林榆想要阻止,季知礼总会用他大海一般深邃的眼眸直视他的双眼,然后用他那一贯温温柔柔却不容拒绝的语气说:
“我想和你一起打球。”
林榆便再也说不出话来。
上半场很快结束了,七班落后了18分。林榆双手撑着膝盖弓着身子低头喘气,看着记分板没有说话。季知礼也不打扰他,自己活动了一下身体,又系紧了鞋带。
“大庆,下半场你和季年换一下。”林榆喝完水开始排兵布阵,大家都听他的指示没有异议。
“我们还没输呢,大家打起精神来,好好赢一场。”季知礼似乎没受到比分的影响,风轻云淡的笑着,偷偷冲林榆眨了眨眼,好像在说:接下来看我的吧。
下半场开始了,对方士气大涨,但即便如此林榆依旧保持着冷静专注的姿态掌控着全局。
“小南小心!”他突然朝淞南大喊,沈晟被两人围攻正僵持不下,眼看球就要被对方夺去了,身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把球给我!”淞南立即把球传了出去。
季知礼飞快地带着球过掉一人,将球传给守在篮筐附近的林榆,接着林榆一个完美的投篮,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仿佛已经练过千百遍一般。
“Yes!好球!”观众席上的同学热烈叫喊,紧接着一系列的双人表演开始了。季知礼跑得很快,林榆投篮很准,一传一投,配合默契,很快比分就上来了。
最后半分钟,七班离六班仅仅只有1分之差,几乎所有观众都站起来,附近已经结束比赛的班级也围了过来。
此时球在六班队长手上,他小心地盯防着,打算放弃得分选择耗时。林榆咬咬牙,自己冲上去抢球。他的来势汹汹让六班队长下意识就要传球,球离手的那一刻,丁程鑫却笑了:“小南快!”淞南冲上来就要断球,不料那队长硬生生改变了方向,朝另外一边丢出去了。
糟了!两人回头,却发现球已经被季知礼断了下来。时间仅剩几秒,林榆朝他大吼:“直接投!别传了!”
林榆心中捏了把汗,他对季知礼投篮的准头一直不太放心,毕竟训练时间有限。他盯着季知礼已经有些苍白的面容,皱紧了眉头。
那人却似乎一点不紧张,还朝自己笑了笑,才不紧不慢地投篮。
姿势标准,动作优雅,弧度完美。球在篮筐上滚了一圈,也在林榆他们的心上碾了一圈,最后压哨落进了篮筐。
欢呼雀跃声乍起,篮球场上顿时热闹起来。几个队友冲到季知礼身边抱住他又笑又叫,完了又跑回班里闹。沈晟大叫一声瘫倒在地,又马上被人拉起来到季知礼边上庆祝,他回头:“阿榆?愣在那干嘛,快过来啊!”
林榆如梦初醒,他抬头看向季知礼,对方像是等待已久,朝自己张开了双臂:“小林同学,我们赢了哦。”
小兔子不禁灿烂一笑,然后跑来冲进小年糕的怀抱:“最后一球投得不错!”
不愧是我的小年糕。
隔着薄薄的衣料,对方的体温从紧贴的皮肤一寸一寸传来。
这一刻,不需要躲躲藏藏,不需要担惊受怕,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我们大大方方地拥抱着,分享喜悦。
真好。
多希望,以后的每一次拥抱,都能在这样明媚的阳光下,在这样热闹的人群中,被真心祝福着。
林榆对自己说。
会的,我向你保证,会有那么一天的。
季知礼听着胸口传来的他的心跳声,闭上了双眼。
晚上是庆功宴,说是庆功宴,其实也就是篮球队几个人自己聚一聚吃顿饭。等所有人都到齐了,菜也上了不少,季知礼带头说道:“来来来大家放开了吃,今天林老师请客!”说完开始鼓掌,众人纷纷跟上。
林榆很快反应过来,拍拍胸脯:“好!今天我请客,年哥买单!”
吃到一半,淞南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箱啤酒:“咱们今天小饮一点,怎么样?”“好啊,高兴高兴!”有人附和。于是季林二人也被迫喝了一些,季知礼还好,林榆喝了几罐就红了脸,摆手说不喝了。众人哪肯,起哄要他喝,气氛热烈得很。
暖黄的灯光下,空气里流动的油香味,辣椒爆炒出来的花椒味,热腾腾的蒸汽从干锅里冒出来,混着少年们爽朗的笑声和碗筷碰撞声充斥着小小的饭馆。饭菜香辣的味道刺激着味蕾,啤酒在胃里暖呼呼的感觉,额头上冒出的一颗颗汗珠,自在无束,畅快淋漓,全身的每一个细胞无不在诉说着快乐。
那是少年时候最简单纯真的快乐。
吃完饭走出饭馆已经快八点了,季知礼想直接送林榆回家,后者却不依不饶还要去买糖葫芦吃。季知礼拗不过,只好顺着他,心里估摸着这人怕是有点喝多了。
“季年,你那是什么表情?”林榆不高兴了,“怎么,你不会以为我喝多了吧,我告诉你,我没醉,我清醒得很!”夜色遮掩了他的面容,但季知礼知道他一定是脸红扑扑的,像苹果一样,不对,还带点粉,应该是水蜜桃。
对,人间水蜜桃。
季知礼想到这儿笑了,林榆瞅见狠狠瞪他:“你笑什么笑!”“我笑你脸红的跟猴子屁股一样还说自己没醉,糊弄谁呢?”季知礼的口气贱贱的,气得林榆扑上去揍他:“你才像猴子屁股!”
打打闹闹着,幸而路上没什么行人。季知礼低声求饶,林榆才松开捏他腰上肉的手,轻轻哼了一声。
季知礼提着他的书包,看了看路,出声问道:“诶,你这是去哪儿?”
“我改主意了,不去吃糖葫芦了,咱们去看海!”林榆头也不回朝前大步走着,骄横得很。
季知礼看着他清瘦的背影,也不急着追,一步一步慢慢跟在他身后,跟他同时迈出左脚,然后是右脚,等到两人完全同步了,他才露出一个傻笑。
以前他最喜欢这样,偷偷跟在自己身后,偷偷地笑,然后等自己停下来等他,才慌忙跑到身边,小心地牵住自己伸出的手,连眉梢里都是慢慢的快溢出来的甜蜜。
季知礼长吁一口气,然后大步向前,一把牵过丁程鑫的手,也不说话。
“你干嘛?”林榆懵懵的样子很可爱。
“不干嘛。”季知礼嘴角向上翘,眼睛弯成了一条线。
“季年,谁允许你对我动手动脚啦!”林榆翻个大白眼。
“林榆的男人允许的。”季知礼对答如流。
“什么时候你是我男人了?!!”
“啊啊,我什么时候不是了?”
“别以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嗯这句话我爱听,多说几遍。”
……
夜晚的海边风很冷,林榆的外套落在教室里了,季知礼把自己的给他披上。林榆被海风吹得清醒了些,看着季知礼露在外边的两条细胳膊,默不吭声。
“我不冷。”季知礼出声。
林榆耸了耸肩,坐在沙滩上,神情有点迷惘,过了一会儿,他问:
“季年,你喜欢我什么呀。”
季知礼沉默,然后认真地回答:
“全部。”
“那如果我有不好的地方你不知道呢?”
“不会有的,好的坏的我都喜欢。”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是我呢?”
“…”季知礼转头看向他,只看到皎洁月光下他皎洁的侧脸。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因为是你,所以是你呗。”他轻笑,垂眸看着地上的沙子。
沙子很干净,里面还含着贝壳和小石子,在月光下闪闪发着光。
就像钻石一样。
“马季年你看,这地上的小石子,像不像钻石?”林榆的注意力很快被吸引。
“像。”季知礼回答:“你喜欢钻石吗?”
“废话,又漂亮又值钱,谁不喜欢。”他嘟囔着。
季知礼被逗笑了,过了一会儿又开口:“你知道么,钻石是宝石之王,在天然矿物中硬度最高…”
还没说几句,肩头突然一沉。听到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声,季知礼哭笑不得。
这小兔子怎么说睡就睡了…
季知礼看了看表,没动。
海水翻涌,潮起潮落,一声又一声,似乎连沙滩上闪烁的石子也跟着游动起来,圣洁而神秘。
不知过了多久,林榆终于迷迷糊糊地醒了,一看表,都九点多了,忙爬起来:“小年糕,我怎么睡着了?!”
季知礼揉了揉酸胀的胳膊慢慢站起来:,“鬼知道啊,睡得跟小猪似的。做什么好梦啦,麻烦口水擦一擦。”
林榆一摸,居然还真有,赶紧擦干净:“什么啊,赶紧走吧,再不回去我要挨骂了!”说完就不好意思地一溜烟跑了,留下季知礼一人看着手里的书包无奈地摇头叹气。
林榆没好意思说,其实他真的做了一个美梦。想了想,他在日记里写到:
今天在海边我居然睡着了,不过睡得还挺舒服,嗯,做了个好梦。至于是什么梦嘛,就不写了,我自己心里记着就行,嗯,就这样,晚安。
他合上本子,锁好,放进最底下的抽屉里,然后上床睡觉。
在那个梦里,明媚的阳光下,有着虎牙的少年投出了一个完美的进球,他英姿飒爽,纤瘦的身体里像藏着一个宇宙,单单一个抬手都那样迷人。然后在欢呼雀跃声中,少年牵起笑起来像狐狸一样的少年的手,穿过人群,尽情奔跑。他们飞奔到海边,雪白的校服在海风中飞扬,浪花四溅,倒映着年轻而焕然的容颜。
他们紧紧地拥抱着对方,听着对方的心跳,十指相扣。
他们的灵魂纯粹又干净,他们贫瘠又富有,他们孤独又亲密。
深海里传来谁的誓言,炽烈而张扬。
我要和你相恋到永远!
季知礼的话也还没有说完,不过不要紧,故事还没有结束,冬日还未到临。
钻石是宝石之王,在天然矿物中硬度最高。它美丽,稀有,是爱情和忠贞的象征,代表永恒不破的爱情。
我们的爱情就像钻石一样,我细细打磨,悉心呵护,我想让它在黑夜里也能闪烁最耀眼的光芒,在闪耀的星河中也毫不逊色。
因为它和你一样,都是我的珍宝。
如果可以,
我多想和你,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