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晚》第3章 季知礼的秘密
夏日的时光,是少年时代最鲜活的记忆。是吱呀吱呀风扇转动,是咕咚咕咚体育课后大口灌水,是哗啦哗啦奔跑时风刮过耳边,是橘子汽水开瓶的一声脆响,是大笑,是吵闹,是教室里扔过的纸团,是上课时角落里的窃窃私语,是偷看,是脸红,是对视时止不住的笑,是默契的捉弄,是靠近时他身上传来的味道。
是阳光的味道。
一转眼季知礼已经在衡中待了一个多月了,却和林榆默契得像相识多年的朋友,无论做什么都一起,已经完全融入了他崭新的校园生活,一点不让人担心。
淞南却耷拉着脑袋开心不起来,总感觉自己失了宠,林瑜这个没良心的只顾着那个姓季的,都不怎么和自己玩了。好在他也不是个矫情的人,他是个直爽的男人,心中对季知礼还是十分认可的。
无论学习成绩,交际能力,素养品德,体育才艺和还是满分的外貌等等,除去篮球不好之外,季年简直是完美本美,不仅出现在各种表扬排名里和无数妹子口中,就连学校里的小流浪猫都格外偏爱他。淞南看着窗边那道挺拔的身影,思索着。
不过有一点一直让淞南很在意,就是,他总觉得这个年轻的、刚来时带着一点点北方冷峻气息的少年身上,藏着秘密。
尽管他笑容温和,也和同学打打闹闹,但总觉得,他望向窗外的时候身上有种格格不入的氛围,明明在一个教室,却像隔了十万八千里。而且他至今为止的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顺理成章地做到林榆身边,和林榆成为好朋友,和班上的人熟悉,连一点阻碍都没有,仿佛是精心安排过的一样,一切都恰到好处。
淞南想着,目光又放在了正冲季知礼笑得没心没肺的淞南身上,撇了撇嘴。
别的不说,这个季知礼对林榆那真是照顾得妥妥贴贴。
为什么用照顾这个词呢?因为他确确实实就是在照顾这个傻不拉几的整天笑嘻嘻的但是长得很好看的林榆。
嗯,也就长得好看了。
早上给他衣服用来垫着睡觉,中午雷打不动一包温热的核桃奶,吃饭时为了让他吃蔬菜互相监督自己也硬着头皮吃,打完球后先给他递水递毛巾,下雨天总会多带一把伞,书包里永远不缺创口贴和感冒药,照顾得那叫一个无微不至,间接导致了林榆这两天明显白胖了许多。
而且他还发现,林榆的笑容越来越多了,以前只是搞笑的时候笑,现在动不动就傻笑,干啥都笑。
这鲜明的对比让淞南有些郁闷,不过只要自己的好朋友高兴,他也没啥好说的,反正他在班里也有别的朋友,不会落单。毕竟,林榆在他心中依旧是最好的哥们儿。
别说淞南了,林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季年这个人,不仅性格和自己合得来,就连兴趣爱好、生活品味都和自己相似,吃的东西,看的书和电影,用的文具,甚至是买的衣服,竟然都和自己差不多,这让林榆大为震惊。
不过他还是很惊喜地认为,季年是他相逢恨晚的知己,只有他真正懂得自己,而且总能很默契,无论是传球还是接梗。他虽然处事老道但不无趣,也会犯傻,也会斗嘴,和他相处总会很放松,很自在,发自内心的开心。林榆想着。
季知礼给他的感觉,熟悉又陌生,这种感觉很微妙,明明之前完全不认识,认识之后却几乎没有磨合期,没有磕磕碰碰,只有开心快乐。
别的都好,就是太瘦了点。
他回过神来,想要继续做题,笔却没水了,他甩了几下,还是出不来。正打算转头问季知礼借,对方已经将一支笔递了过来,还是他最喜欢用的那款。
你瞧,就是这么有默契。
林榆冲他甜甜一笑,接过笔开始认真做题。
这天放学,林榆取消了打球的安排,带着季知礼去吃串串。串串店在不远的溧中对面,很多学生在这儿吃东西,热闹得很。季知礼看着溧中的大门,有些沉默。
林榆打了个电话,打完之后回头对季知礼说:“今天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好兄弟简安,和我一起长大的,在溧中读书,前段时间不小心骨折了,今天才来上学。他一会儿就到,你放心,很好相处的。”
季知礼欣喜地笑了:“恩。”他听着林榆讲着简安小时候的糗事,垂眸浅笑,笑意却不达眼底。
过了一会儿,林榆站起来冲外边招手,大声喊道:“安!这里!”
一个背着挎包酷酷的少年出现在门口,他有着小麦色的肌肤,长到眉毛的刘海下一双大大的狗狗眼微眯,表情痞痞的似乎挺不好招惹。
“小林子,好久不见啊。”他吊儿郎当地打了招呼。林榆上前去好好打量了一番:“腿怎么样了,你一直不让我去医院看你,我都担心死了。”
“嘿呀,这么点小伤对安爷我来说都不是事儿,放心吧。”瞧着简安还是老样子,嘻嘻哈哈,应该没什么事,林榆才放下心来。
于是他身子一侧,露出坐在身后的身影:
“给你介绍一下我刚交到的朋友,季年,首都来的转学生。”
林榆在看到那个背影的一瞬间就怔住了,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看着那人慢慢转过身来,微笑着对自己说:
“你好,我是季年。”
笑起来会露出虎牙,模样乖巧。
和那个时候一模一样。
简安完全处在震惊之中,以至于林榆让他坐下,问季知礼要吃什么,离开去点餐后他才反应过来,刷的一下站起来,一把拎起季知礼的衣领,大吼道:
“季知礼!你疯了吗?!”
周围人安静下来,齐刷刷看向两人。
他咬牙切齿的凶狠模样却没有吓到对方,只见季知礼挣开他的手,目光平静地与他对视:“你是打算让他发现吗?”
简安瞪着他,知道自己过于激动了,缓缓收手坐下,语气里依然是滔天的愤怒:“你还有脸回来?见到他你就一点不内疚?这次你又要做什么?”
“别紧张,我什么都不会做的,我就是想…回来看看…”季知礼的声音充满疲惫,他无声地叹了口气,“我知道我对不起他,但是…”
我很想他。
很想很想,想见到他,想听到他的声音,想看他笑,想陪在他身边。
简安皱着的眉头突然松了下来,他盯着季知礼,已没有了之前的针锋相对:“不管你想做什么,我都不会允许你待在他的身边。”
季知礼苦涩地笑了,他的要求自己早已料到,但是,他绝不可能答应。
“对不起,这一次,我无论如何都想待在他身边,我知道我没资格,但是,请你,不,是求你,满足我这唯一的心愿。”他垂着眸,语气里满是哀求。
这是简安第一次看见,骄傲如季知礼,用这样低声下气的模样求人。他觉得痛快,痛快之后心中却又充满无力和悲伤。当年的事,若不是他…一想到林榆受伤的模样,心又坚硬起来:
“我凭什么答应你。”
季知礼想了想,轻声说了几句话。
简安听完瞪大了眼,惊得说不出话来,看着季知礼一脸难以置信,他觉得季知礼在骗他,可对方认真的样子不像在说谎。
良久,简安终于开口道:“好,我答应你。”
季知礼笑了,在简安眼中显得格外刺眼。他调皮地眨眨眼,语气轻快:“这是我们俩的秘密,记得要保密哦。”
于是林榆拿着一盆串串和一盆烤肠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这样一副场景,季知礼笑语盈盈,简安默不吭声,气氛诡异的和谐。
吃完串串,简安撇了一眼季知礼,对林榆说:“小林,我先走啦。”“嗯?你脚刚好,我们送你回去吧。”“不用了不用了,我妈来接我。”“哦哦那就好,路上小心!”林榆又开始叨叨:“这两天少蹦哒,多喝牛奶和鸡汤,知道了吗?”
“知道了。”简安难得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却佯装嫌弃:“啰嗦死了。”林榆也不恼,送他走出小店。
季知礼默默地看着两人道别,心中舒了一口气,看着天边的晚霞,只觉得心情分外美好。
林榆见他笑了,问:“怎么样,简安人不错吧?”
“人很好,很可爱,你有这样的朋友真让人羡慕。”
季知礼说得真诚,引得林榆傻笑:“什么我的朋友,不用羡慕,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他乐呵呵地向前走着,“走,咱们买糖葫芦吃去!”
季知礼笑着跟上:“还吃,你是猪吗?”
“怎么,你不要吃吗?”
“我吃我吃。”
“哼,那你也是猪。”
“我要是猪,那也是好看的猪。”
“季年你真不要脸!”
“哈哈哈哈…”
……
彩色的霞光覆在少年们的身上,夕阳下,两个人的影子越拉越长,交织在一起,分也分不开。
一晃已经是九月末了,天气还是有些热。有时候中午太阳太晒,季知礼和林榆会准备好吃的偷偷溜到学校天台的阴凉处享用午餐。但是季知礼还是能雷打不动地给林榆每天一包温热的核桃奶,久了林榆也不好意思,自己也会准备一些小零食带给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林榆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了。
可能是某个周末两人去逛商场那次,从电梯里出来,一楼不知道在搞什么活动密密麻麻全是人,电梯门口堵的水泄不通。林榆吓得愣住了,在原地不知所措,季知礼穿过人群回头时发现他还待在原地,又很快地挤了进来,轻轻抓住了他纤细的手腕。
林榆被他牵着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他呆呆地看着季知礼的背影,又看了看自己被他握着的手,只觉得浑身上下的感官都失去了知觉,只有手腕被触碰到的肌肤是灼热的,那热感刷的一下延伸到全身,烫的他打了一个哆嗦。
扑通,扑通,一声又一声。
心跳的好快,像是在半空中,让人莫名地慌张。
季知礼握的很轻,走出人群后立马松了手,回头撞进林榆有些迷茫的桃花眼里,顿了顿:“怎么了?”
林榆感觉自己的耳朵烧了起来,不自在地摸了摸脖子:“没什么,就感觉有点热。”“这样啊,那我们去吃点冰的东西吧。”季知礼瞅见了他红红的耳朵,心中了然,提议道。
也可能是那次在天台,林榆喝的果汁引起了季知礼的注意:“这是什么?”“超市的新品桃汁儿。”“好喝吗?”“很好喝,你要不要喝一口尝尝?”林榆直接递了过去,看着季知礼自然地用他的那根吸管喝了一口,傻掉了。
眼前少年张嘴露出虎牙,红唇白齿,滚动的喉结,干净的鬓角还挂了几滴汗,林榆看着竟然觉得十分性感。
我脑子是有什么毛病吗,竟然觉得一个男生性感?林榆为自己有些龌龊的想法感到无地自容。
他拍拍自己的脑袋,被季知礼制止了:“你干嘛呢,好好的干嘛打自己?”
他笑的时候虎牙又露出来了,林榆咽了咽口水,移开视线:“天太热了,我回教室吹空调去了。”说完站起来拍拍屁股就逃走了。
真是一只小兔子。
季知礼失笑,接着像想到了什么,这笑容又显得嘲讽。
他坐在阴暗的角落里,阴影遮住了面容,让人看不清神情。
他一个人坐在空旷的天台,孤独又渺小。
季年。
夜里,林榆洗好澡,穿着睡衣坐在书桌前写日记。等他写下这个名字他才反应过来,有些羞恼得划掉了,冷静下来,又觉得是自己奇怪,于是换了一行:
季年,是个傻子,今天投篮又没进几个,怎么教都教不会。学习成绩那么好,也没看出来他哪里聪明,也就会说话一点,搞得女生一看见他就脸红,什么people嘛。
林榆顿了顿,一想到他今天早上收到的情书,虽然自己也有,但是心里就莫名烦躁,导致自己今天上午都没怎么跟他说过话。
这个人也真是的,我心情不好也不知道来找我说话,就顾着给别的女生讲题,什么体贴温柔,全是放屁。
林榆愤愤想着,想着想着就觉得不对劲了。“我怎么这么在意这个人了?以前淞南跟别人玩儿我都没什么反应的啊?”他皱起了好看的眉毛,更加烦躁了。
可能是占有欲吧,嗯,一定是这样。他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提笔继续写:
今年今天收到的情书里有衡中的校花,真是走了狗屎运了,人家还给了一盒巧克力,不过最后是我吃的,嘿嘿。但是季年今天放学以后去见她了,不知道说了什么,回来的时候笑成那样,我问他还不告诉我,真是,亏我把他当兄弟,见色忘友,哼。不过小姑娘长得确实好看,不知道是不是季年喜欢的类型,也不知道最后是答应了还是拒绝了…
不过,他要是有女朋友了,我就得一个人上下学了吧…核桃奶,衣服,雨伞,这些就不再是为我准备的了吧…
“不行!季年是兄弟,我得支持他才行!”林榆大喊一声,可喊完又后悔了。
我真的会支持他吗?季年他到底答应没有啊?好烦…
小兔子趴在书桌上愁眉苦脸,心里正纠结着。这时手机响了,来电显示:小年糕。
林榆差点跳起来。小年糕是他给季年起的外号,因为他老是捉弄自己,比如故意在他去储物室时关灯吓他,比如在他打游戏的时候故意整他害他失败。
“喂?怎么啦?”林榆接通了电话。
“阿榆啊,明天放学我有事要先走,不能陪你去买糖葫芦了。”季知礼语气轻柔。
林榆问:“怎么,你不会真谈恋爱了吧,你今天答应那个女生了?赶着去约会啊?真是见色忘友。”
“瞎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答应啊,我又不喜欢她。明天真有事儿。”季知礼笑出了声,不知道小兔子又在瞎想什么。
林榆松了口气,为自己的胡思乱想感到好笑:“行,我知道了,其实你可以明天早上跟我说的呀,不用专门打个电话过来。”
“没事,我就想问问你现在在干什么。”
“我啊,我在写日记。”
“哦,这样啊,那你记得要早点睡,不然明天又要睡一个早上,你睡姿真的很影响市容。”
“季年你开什么玩笑?还想不想学篮球啦?”小兔子生气了,季知礼隔着电话也知道他此时一定眼睛睁得的大大的,样子特别可爱。
“我错了林老师,我再也不敢了。”
听到对方乖乖认错,还喊了自己林老师,林榆心情大好:“大人不计小人过,下不为例。”
电话那头传来某人的轻笑,他用充满磁性的声音低声说着:“那我挂啦,早点睡。”
“晚安。”
这两个俗套的字被他说得如此缠绵,仿佛他的气息从电话里跑了出来,尽铺撒在耳边,还带着温度。
林榆觉得自己的脑袋里在放烟花。
他看了看日记,在最后了补上一句:
季年,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好像,真的对你有感觉。
风轻轻吹动窗帘,午夜,静悄悄的。
不知名的角落里,谁的秘密正悄悄地生根发芽。带着甜蜜的,和少年特有的哀愁、青涩的味道,被锁在十七岁的一个夜晚,锁在一本日记里。
年少的秘密有很多,但不是所有都是会发光的。那些苦涩的,腐烂的,只能藏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埋在深海底下。
一旦被发现,结局只有坠入痛苦的深渊。
但坠入的人只能是我,绝不能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