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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包产王小麦小说(到城里种庄稼全文免费阅读)

《到城里种庄稼》第5章 理想之城

李包产和王小麦沉浸在甜蜜的热恋中,日子过得自然就很快,转眼就到了年关。欢欢喜喜过罢年,两人就开始张罗进城的事啦。

李包产和王小麦要去的城市叫龙城,那可是他们的理想之城。理想之城很遥远,从镇上要坐一天的汽车才能到县城,从县城再坐一天一夜的火车才能到龙城。他们之所以选择龙城为理想之城,主要是因为王小麦的堂姐王小米在龙城,她曾经跟王小麦说过,龙城是座工业发达,商业兴隆的城市。那地界非常富裕,钱也好挣。

那一次,堂姐王小米用尽了初中毕业所学到的词汇,绘声绘色地描述着龙城的美景,以及她在龙城遭遇的种种新鲜经历。真让王小麦羡慕不已。于是,王小麦就对龙城心驰神往啦,对那座从未去过的城市充满了美好的遐想。这遐想时常会令她激动得辗转难眠,她有时会整夜地想象着即将在龙城开始的幸福生活,一边想,一边在心里笑。

其实,她除了十四岁那年去县城参加过一次中学生运动会之外,至今还没去过任何一座城市。她对龙城的了解仅限于电视的报道,和堂姐包东西带回来的几张《龙城晚报》,以及堂姐的描述。但这并不能阻止她对龙城的想象,她的想象力是非常丰富的,她甚至能想象出未来生活的一些美丽细节。比如她穿着城里女孩的时髦衣装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夏天就穿那种肩膀上吊两根细带的裙子。冬天就穿那种颜色鲜艳的羽绒服。春天吗,就穿羊毛衫,最好是红色的。比如在真正的电影院里看电影,一边看一边吃爆米花。再比如,和李包产在公园里划船,谈情说爱。

她在电视里看到城里女孩欢喜喝咖啡,咖啡的味道对她一直是个谜,收音机里的咖啡广告还说:我不在“上好”咖啡馆喝“拿铁”,就在去“上好”咖啡馆的路上!好似城里的女孩一天到晚就指着喝咖啡过日子。“

哈根达斯对她也是谜,有次她弟弟撕了半张《龙城晚报》去拉屎,她拿起一看,有个什么美女加小资的专栏作家写了篇豆腐块文章,第一句:“我坐在咖啡馆里轻轻地,悄悄地吮一口哈根达斯,感动的落下两行泪水。啊!生活是酱紫的美好耶!”王小麦一直不明白那哈根达斯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吮一口就感动的落泪,还有那小资又是什么玩意儿新词?她咬牙切齿发誓早晚要解开这个迷。

她甚至还想象多年以后在龙城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有阳台和大玻璃窗的房子。电视里不是报道过吗?好多农民工都在城里买上了政府照顾的便宜房子。当然,这美好的理想得靠自己吃苦耐劳努力挣钱才能实现。吃苦耐劳对王小麦来说不是问题,再说她还有厨艺呢。

王小麦有时也往坏处想,如果在城里挣不到钱怎么办?真的要向娘说的那样做?

前几天晚上娘私下里跟她说:”李包产是个好男人,能干活心眼儿又实诚。可他如果在城里挣不到钱,人再好也不能当饭吃。你又年轻长相又俊,又做得一手好菜。再加上脑子活络就是你的本钱。你没看电视剧里讲吗?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有的事娘也不用多说,你自己拿主意吧。”

王小麦捂着脸:“娘,你别说了,俺明白呢。”

娘有点生气:”不过你既然进了城,就别想着再回来,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总不能像娘这样一辈子窝在山沟沟吧?俺和你爹早晚就埋在这山沟沟了,可你弟恁聪明成绩又好,他往后还得指着你咧——。娘说这番话时,表情无比沉重。

进城的前一天,王小麦去帮李包产收拾行李。包产他爹杀了一只鸡留她吃饭。

李包产跟爹喝了几杯酒,王小麦也喝了一杯。王小麦起初不想喝的,包产他爹说是“出门酒”喝了吉利呢。王小麦就喝了。包产他爹一边喝一边还跟他俩说了自己十几年前去过一次省城的经历,是去给包产他娘瞧病的。当年包产才五岁。从省城回来没几天,包产娘就去世了。就是因为山里太穷,县医院条件太差,把包产娘的病给耽误了。其实那病在城里也算不上大碍,就是肚子里长了个瘤子,开一刀,住上个把月的院也就好了。真是可惜了。

最后,包产他爹又叮嘱他俩:”你们俩要是能在城里站稳脚跟就别回来了。听说村会计的大儿子三年前出去的,如今都在城里安家了。就凭你包产这副身板只要踏踏实实干活,肯定能在城里混出个人样来。这就好比种庄稼,天好,地肥,再加上辛勤操持肯定就有好收成。”

爹的一番话说的李包产咧嘴傻笑,也让他对未来充满了信心。王小麦看着李包产的憨样儿,心头也像抹了蜜,她仿佛又看到了城里的美好生活。

包产爹出门干活了。李包产和王小麦坐在炕沿上想着明天的行程,心中兴奋不已。火盆里木炭烧得正旺,屋里暖融融的,穿着单衣都不冷。两人相视一笑都不说话,惟有通红的木炭在火盆里轻轻地“劈啪”作响。不胜酒力的王小麦脸蛋儿绯红,眼神儿更加妩媚。李包产便有点意乱情迷啦。他搂着王小麦的肩膀。

王小麦没拒绝,乖顺的像只猫。李包产又一次看到王小麦脖子上那颗小小的朱砂痣,他凑上去亲了一下,王小麦轻轻一颤。她的顺从怂恿了李包产,王小麦挣了一下,较弱无力。

“好小麦,让俺拥抱一下。”李包产小声说。

“只许拥抱。”

李包产心花怒放感到血脉贲张一阵晕眩。

“李包产,你真贼······你还没娶俺咧。”王小麦双眼迷离,形同虚设地挣扎着。

“小麦,俺明天就进城了,就是城里人咧。”李包产急切的说。

王小麦像朵花儿一样纵情绽放了······

火盆里的木炭行将熄灭,屋子里余温未散。王小麦看到床单上浸出一朵鲜红的桃花,眼里就有了泪,张嘴就在李包产的肩头咬了一口,直咬地渗出了血珠子。

“哎呦!你咋咬人咧?”李包产疼地一咧嘴。

“俺也让你疼一回。”王小麦幽怨地说:“俺咬你是让你记住,俺是清白身子给你的,不管以后咋样?你都不能变心。”

李包产神情庄重地说:“小麦,不管咋样?俺一辈子都不变心,要不俺就死在城里······”

王小麦又破涕为笑,赶紧用嘴堵住李包产的誓言。

夕阳西下。李包产送王小麦回家。两人默默走在山坡上,最后一次眺望着山下的村庄。一片破旧的灰色房子静静卧在山谷里,显得静谧而安详,几缕蓝色的炊烟从村里袅娜升起,透出些亲切的温馨。村头的小河已经干涸,裸露龟裂的硬土块。一个少年赶着几只羊在河岸上散漫地游走,村里时而飘出一声妇人的呼唤:“娃——家来吃饭咧——。宛如悠扬的歌声。

李包产和王小麦忽然觉得,这个贫穷又淳朴的村庄竟然如此得恬静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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