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一篇年代小说《要命!谁家军哥哥天天黏着小媳妇?》,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陆曼昕周怀睿,作者爱吃白菜的萝卜兔,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要命!谁家军哥哥天天黏着小媳妇?》这本年代小说目前已完结,更新了521190字,最新章节第229章 番四。
一、作品简介
小说要命!谁家军哥哥天天黏着小媳妇?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爱吃白菜的萝卜兔,主角是陆曼昕周怀睿。主要讲述了:“好了回去吧,别送了。”走到大门口,陆曼昕便回头看了夏见山一眼,她这一眼眸中带笑,风情万种。并且还抬起一只纤纤玉手冲他轻轻地挥了挥。夏见山当场被勾的七荤八素,站在原地直到陆曼昕身影消失不见了,才渐渐回……
二、书友评论
蛮不错的,主要是太喜欢女主的性格。不管她是因为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所致还是什么,总之她活得很清醒。遇事不慌、做事果断、处事冷静,现代女性之楷模。很庆幸她遇到了周严丰,同时又有些遗憾她遇到的是周严丰。庆幸的是他为她拼劲了全力、遗憾的是他也阻挡了她成功的脚步(男主同样适用)。也希望我们广大的女同胞们活的清醒且有幸遇到属于你们自己的周严丰。
男女主因为都不会放弃自己事业,导致分开,男主觉得这是原则,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男主的身份导致家属不能海外经商,女主觉得感情不可靠,有自己的事业理想才是真的,哪男女主都很好啊,都不是情爱为主的人,正常分开顶峰相见不好吗?后面变成男主放弃升职,女主事业安稳,想往内地来,得知男主为了她做成这样,互相爱着,就在一起了,角色互换,是真的有点恋爱脑,我宁愿女主在外发展,找了个符合自己心意的男的,生一个孩子继承家业,或不生,不结婚月月换男友也可以,男主娶了个贤妻良母,相敬如宾,有孩子家庭,多年后,著名企业家回国资助,故人相见,也不要谁为了谁去妥协,去退步,去丢掉自己的事业,理想
我以为我是来看女主回到80发挥自己的经商才能走向人生巅峰最后和男主强强结合的故事
结果女主表面是阅男无数的人设,结果每次看到男主都一副跪舔他颜值似乎八百年没有见过男人的模样,最关键的是男主的人设非常不讨喜,我甚至希望原男主取代他的位置,我希望女主赶紧和他离婚去过自己的日子,结果女主就是跪舔,,接受不了这种娇妻文学,先退一步。
本文优点在于,女主没有金手指(侧面证明作者有一定写作功底,行文逻辑性强,不需要设定一些乱七八糟的金手指来带飞女主),总体而言,男女主都智商在线,没有什么极品情节,不会有憋屈的情节(当然我憋屈的点在于女主一直舔男主),原男主的形象我觉得非常好,非常好!
然后就是,这个文也不是传统意义的甜文,我甚至get不到男女主的cp感,完全磕不起来(女主除了馋男主身子就啥也没有了,而且女主想离婚但是每次好不容易决定刚起来的时候就开始花痴男主,最后不了了之,emm很难评)
客观来讲,喜欢有逻辑年代文或者书荒的uu可以看看(厌恶娇妻文学的uu慎进!!!)
怎么说呢,其实立意不错的,就最后一部分无法理解为什么非得写成这样。首先女人当然是干事业而不是做娇妻,但接班人那段写得仿佛是为了“女性要独立”而故意这样,看了有点生理不适,把女主写成既要又要还要那种了,尝试说服男主那段基本和我前男友PUA我时候差不多。也可能是太太笔力不足这段没有写好导致的违和感,不过前期拉扯真的很牛,番茄里面拉扯最高境界了。
剧情相当于来说还是很不错的,尤其前期时候的男女主设定几乎都很好。可是后面从大大的描述大概会偏重于女主的事业线,我个人不太爱看这种偏事业类型的文所以就弃了,但这本书大大的文笔还是很好的。
三、作品赏析
“好了回去吧,别送了。”
走到大门口,陆曼昕便回头看了夏见山一眼,她这一眼眸中带笑,风情万种。
并且还抬起一只纤纤玉手冲他轻轻地挥了挥。
夏见山当场被勾的七荤八素,站在原地直到陆曼昕身影消失不见了,才渐渐回过神来。
他很快喜出望外,他明白了,原来小嫂子玩儿欲擒故纵~
陆曼昕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重新搭坐公交车回来。
一下车首先兑现承诺给芝芝崽买了一根冰棒,至于周秉,看他今天任劳任怨给她打伞,这个苦力做的还是蛮不错,也给他买了一根。
芝芝崽特别高兴,一个劲说,“谢谢婶娘。”
周秉略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过冰棒,也说了一声,“谢谢婶娘。”
见陆曼昕没有给她自己买,周秉随后懂事地把冰棒又还回去,“婶娘你吃吧,我其实不爱吃这个。”
陆曼昕不吃也知道,一股廉价的糖精味道,她道,“不爱吃就扔了,我也不爱吃。”
周秉,“……”
他以为她为了节省钱。
好吧,婶娘既然这么说了,他就没有再客气了,一口咬下冰棒,冰凉沁人的感觉瞬间弥漫口腔,夏日的燥热仿佛都被驱散了,确实好享受。
至于扔?怎么可能呢。
十三岁的少年虽然小大人一样,但的的确确还是个孩子,即便会隐藏性格,但仍旧抵挡不了美食的诱惑。
周秉吃冰棒吃的津津有味。
一边吃一边不忘看着点妹妹,小心她把冰棒汁水滴到衣服上。
却忽然看到婶娘带他们没有朝家里的方向走,而是走向招待所,这是还打算见那对堂叔伯婶子?
那两人一看就是想巴结上婶娘,达不到目的竟然一屁股坐到地上哭哭闹闹,一看就蛮不讲理……
周秉不相信婶娘看不出来,那种人根本不是适合结交的好亲戚,怎么还会去找他们?
他忍不住问了出来。
陆曼昕才没有耐心给他解释那么多,直接道,“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做事自然有我的道理。”
周秉脸上顿时红红的,也在心里记下了,以后婶娘说什么就是什么,最好不要问为什么。
到了招待所大门口,陆曼昕叮嘱周秉看好妹妹,让两人在门口等着,然后独自走了进去。
招待所两人早就等急了。
宋宝根背着手在地上走来走去,“你说她是不是把我们诓到这里等她,其实早跑回家了?”
万香莲刚从外面回来,热的满头大汗,捋一把头发说,“不至于,不至于!我这出去在他们大院门口蹲好几回了,连她人影都没看到,说不准是真的办正事去了,还没回来呢!”
宋宝根怒,“你个臭老婆子,你要蹲就一直在那儿蹲着,这回来几趟了能守住个人?耽误了儿子工作的事,我看你回去咋跟儿子交代!”
万香莲回怼道,“我这不回来给你报信,怕你等的干着急吗!”
但也真怕耽误了儿子工作,嘴里骂骂咧咧着又往外走。
忽然在院子里看到一抹熟悉又娇艳的身影,她双手一拍大腿,惊喜道,“哎呀曼昕!”
陆曼昕笑吟吟的,看这大婶子满头是汗,故意道,“您不在屋里待着,这是干嘛去了,看看把脸晒的。”
万香莲顿时像被看穿了一样变得尴尬,忙说,“曼昕快进去坐坐,外面可热了。”
宋宝根听到外面动静,也连忙跑出来,“曼昕办完事回来了?可把你等到了!”
陆曼昕,“急什么呀,我又不会跑。”
她说话是真的噎人,偏偏一脸笑模样,让人说什么都不是,只能跟着一起笑。
两人把她请到屋里,这时候也不能翻旧账说她刚才开房不掏钱的事,老两口是带着儿子给的重任过来认这门亲戚的,一句话不对闹翻脸对他们可不利。
反而一个劲儿地夸陆曼昕,“曼昕,你现在比你姐姐可有出息多了,军官太太就是不一样,看看这身上穿的……”
陆曼昕打断道,“可别一口一个军官太太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喊这种旧称呼。”
她拖过一把椅子坐下,后背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开口寒暄道,“咱们好些年没见了吧。”
这瞬间让老两口打开了话匣子,从四几年怎么跟着陆曼昕的父母和舅舅开办厂子,一路讲到现在,重点强调他们跟陆曼昕家曾经有多亲厚等等。
陆曼昕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目光忽然落到了大婶子粗糙的手腕上。
万香莲心里惊了一下,下意识想把手藏起来。
陆曼昕开口了,“哎呀婶子,你手上戴的那只金手镯,我怎么看着那么眼熟,不会就是我妈以前那只吧?”
万香莲还想糊弄过去,陆曼昕不给她机会,“快摘下来让我看看。”
万香莲只好硬着头皮摘下拿给她。
陆曼昕接过来,随即戏精上身,一面仔细端详着手镯子,一面掏出手绢擦拭并不存在的眼泪,呜咽道,“怪不得眼熟呢,这个花纹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是我妈那只手镯,没想到我有朝一日还能看到她的遗物。”
万香莲忍不住站起来,“曼昕,你误……”
话没说完,她家老头自作主张道,“曼昕,你没看错,这是你妈的遗物,这些年你婶子一直帮你保管来着,现在是时候物归原主了。”
万香莲眼睛瞪在自家老头身上,恨不得给他一个大鼻窦,那是金手镯啊,金手镯!
不过转念一想,老头子估计是想让曼昕记下这份情分,完了好让她办事,只能肉痛地看着陆曼昕随后拿手绢小心把金手镯包住,收起来。
其实书里压根没说原主的母亲有没有一只金手镯这种小细节,陆曼昕是无意间看那只金手镯虽然在长年累月下变得不起眼,但那制作精湛细腻,上面的浮雕图案精美不俗,好像晚清或者民国时期的风格。
老两口能有这好东西吗?
说不准就是当年斗原主父母时候,从他们家里偷走的,还好意思说帮忙保管。
陆曼昕愿意听老两口说了那么多废话,为的就是这只镯子,既然目的达成了,还留在这里干什么呢。
她站了起来,“好了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了,两个孩子还在外面等着呢。改天有时间,咱们再坐下说话。”
老两口顿时受宠若惊,纷纷点头,“对对,咱们到底是亲戚,以后要常来常往才好呢!”
还殷勤地把陆曼昕送出去。
结果回来突然发现不对,怎么还没提儿子工作的事,就让她走了呢?!
小说《要命!谁家军哥哥天天黏着小媳妇?》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