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世子:开局就无敌》第三章 九年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一晃之间,时间已经过去了九年。
在这九年里,任城王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唐朝皇帝李世民秣马厉兵,一战击败了东突厥。
而任城王李道宗一马当先,攻破了沙钵罗部,逼得苏尼失举部投降,擒回了东突厥的首领颉利可汗。
凭借着为李世民渭水之盟雪耻的泼天大功,李道宗成功实封六百户,官拜刑部尚书。
又在去年,李道宗与侯君集在库山战败吐谷浑的伏允可汗,功劳一时无二。
在这份天大的功劳之下,李世民不但直接下旨让李道宗的长子李景恒以弱冠之龄代父管理灵州城,还特赐给李道宗一座宅院,准其将任城王府迁入长安。
“娘,我们真的要离开灵州城了吗?”
一个锦衣玉服的少年抱着还坐在上首位正在秀一方手帕的母亲的胳膊问道,正是李景义。
王氏瞥了一眼自己的儿子,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这九年她已经对这小子无力了,从四岁开始就知道带着自己府上的家仆招摇过市,不知道欺负了多少人,也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出去,整个灵州城,提到这小子谁不说一声:真纨绔!
“好吧!”
得到了母亲的答案,李景义招了招手,两个家仆赶忙跟了过来。
“李平、李安,跟着本少爷溜街去,叫上雪雁,咱们马上就离开这灵州城了,怎么着也得给这里留下点本少爷的丰功伟绩啊!”
在李景义口中的雪雁,唤作李雪雁,是他名义上的妹妹。
本是李道宗的一个家将的女儿,这家将在随他征讨吐谷浑的时候为了救他失去了生命,李道宗就将他的女儿收为了义女,成了任城王府里的小公主,李景恒和李景义的义妹。
李景义对这个粉雕玉琢的妹妹可是喜欢的紧,不管有什么好东西都要和她分享,真的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在灵州有句话,叫宁惹二郎,不惹三娘。
意思就是李景义虽然是个纨绔,但是还算讲些道理。你如果只是惹了他,只要服个软,道个歉,他也不会特别过分,但是如果你惹了李雪雁,那怕是李景义要和你好好说道说道了,整到死都是轻的!
当年灵州城衙门中的捕头之子,也算是地方上的一个小纨绔了,在大街上纵马吓到了刚刚3岁的李雪雁。硬是让李景义带上家将打上门去,将这纨绔抓了出来,带上口嚼扮作马儿载着李雪雁游遍了灵州城。
下个月,那捕头就被查证抓捕良民顶罪造成冤假错案,革去职位,带着全家被发往更北方向的丰州去了,紧邻着与突厥的边境线上。
在这次事件中,不管是为幼女出气的大张旗鼓,还是解决衙门中捕头的一家,任城王府展现出来的能量和手段让灵州城的一众官员不寒而栗。
从此,灵州城所有的纨绔都被家里的大人明令禁止,收敛自己的行为,千万别惹到这任城王府的小公主。
不多时,李雪雁已经被李平带了过来,刚一看到李景义就直接扑了过来:“义哥哥,雪雁要抱抱!”
李景义也露出了笑脸,直接迎了上去,将自家的宝贝妹妹抱在了起来。
虽然两人仅仅差了三岁,但李景义能吃能喝,九岁时就长得快一米六左右了,抱着六岁的李雪雁转了一圈,将她放下之后,一行四人就出了门。
李景义走在最前,身边是粉雕玉琢的李雪雁,在身后是李平和李安。在街上的百姓们,看到他们都不由的停下了手里的事,闪到一边,躬身道:“二公子好!”
李景义就像前世的领导人巡视一般,脸上带着一丝微笑,轻轻的点着头慢悠悠的逛着。
即便不是本地人,但是看到李景义出门的这个阵势,也随着大家一起躲到了路边,虽然不知道这是哪位贵族的公子,但是这么多人都对他这么恭敬还带着一丝畏惧,躲开总是没有错的。
路过一间水果铺,李景义顺手拿了两个苹果,摊主一脸笑意的迎了上来:“二公子这里还有几个梨子,是小人今日特意给您留出来的,味道不错,您尝尝。”
“嗯,不错。”
看到李景义点了点头,李平主动上前接过了摊主手里的藤袋。
把苹果给了李雪雁一个,李景义几人走过了水果铺,摊主还在身后挥着手:“二公子常来啊,小人都给您备好最好的水果!”
“这人谁啊?吃了人家的东西都不给钱的?竟然如此欺凌百姓,还逼得人笑脸相迎,还有王法么?”一个外地人愤愤不平的问道。
“你懂什么?看着!”
几个本地人猛地回头瞪了他一眼。
只见一个穿着和李平李安一样的家丁,跟着李景义四人不远的地方,从袖中掏出一片薄薄的长方形的金叶子,递给了水果摊主,后者忙千恩万谢的收了起来。
“那…那是金子?”
“哼,看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几个本地人鄙夷的说道。
“那是我们二公子特意打造的赏币,二公子在街上拿东西从来都不会像你们似的几枚铜钱抠抠搜搜的,而是都给赏币的!不当场给是因为我们二公子觉得掏钱不够潇洒,所以给赏币的下人都是在身后的!”
“买个水果都用金子?这也太纨绔了吧?”
在几个本地人的怒视下,感叹着的外地人灰溜溜的离开了这里。
这边发生的事情,李景义当然是不会知道的,但是脑海里系统提示得到了几点纨绔点却是真实的让他开心了不少。
出门溜街果然是获取纨绔点的最好方式。
但其实,这些居民尊敬李景义也并不完全是他出手大方的缘故,而是从几年前他四五岁溜街开始,街面上不管是欺行霸市的地痞流氓,还是仗势欺人的贵族子弟,或者所谓的快意恩仇的江湖中人,就没有能躲过李景义魔爪的。
刚开始还是李景义碰到了恃强凌弱的情况就管一管,后来是找不到能管的事就主动去找这些地痞流氓和贵族子弟去路见不平。导致这群人一听说李景义出来溜街了,比见到鹰的兔子跑得还快,要不然就是躲在自己家里绝不出门。
整个灵州城的风气因为李景义的存在变得肃然一清,这个纨绔子弟比衙门里的捕快还好用。
毕竟那些捕快可不敢招惹权贵子弟,可任城王府的世子可不用管你背后是什么人,在灵州城李景义就是最大的权贵子弟。
而那些地痞流氓就更简单了,李景义整人的方法要比衙门里的刑罚狠多了,让整个灵州城的地痞流氓闻风丧胆,有点实力的都举家搬迁离开了这里,没实力搬走的人也要比以前老实的太多了。
正走着的四人,已经到了灵州城最大的酒楼面前,上面的牌匾上整整齐齐的写着四个大字:“有间酒楼”。
当四人走进去之后,饭馆的掌柜忙迎了上来:“二公子,楼上雅间请。”
就在几人上二楼的时候,上面传来了一阵桌椅翻倒的声音,还伴随着一阵呜呜的哭喊。
李景义眉头一皱,掌柜的赶忙快步跑了上去,四人也紧随其后上了二楼。
只见二楼的屏风已经被撞倒,一个还算健壮的胖子倒在楼梯口,再往里面是三个身着锦绣的少年,在他们身前还有着十几个兵士,正盯着这边。
“霍!老齐,这仨家伙什么来头啊?给你搞成这样子?”
倒下的这哥们李景义认识,是灵州府府衙新来的捕头家的公子,唤作齐彬。这家伙虽然家里有些实力,但是也还算是个良善之人,不会仗势欺人。反而是总在街上行走,和李景义还算是面熟的。
“二公子,我也不清楚他们的来路。我正在雅间里吃火锅呢,这三个杂种就跑进来让我出去,我当然不肯啦,他们就动手了!在我们任城王府的地头儿闹事,二公子,咱可不能轻易地放过他们!”
李景义似笑非笑的看了齐彬一眼,这家伙还有点小心思,明里暗里把自己摘出去了,还带上了任城王府的名头,想让自己出手。
不过有句话齐彬说对了,所有灵州城的人都知道这有间酒楼是他们任城王府的产业,作为城中最大的纨绔,李景义怎么可能允许别人在这里闹事?
不过如何对付这三个人。还要从长计议。毕竟他们带着的士兵看起来就不是普通的士兵而是那种上过战场杀过人的。自己这个任城王府二世子的身份还不一定能压的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