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是丛也的已完结双男主小说《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是由作者“薏仁儿”创作编写,喜欢看双男主小说的书友们速来,目前这本书已更新1051073字,最新章节为第244章 龙王港怪谈(完)。这本书又名《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
一、作品简介
热门网络作者薏仁儿的新书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推荐大家阅读,主角是丛也。主要讲述了:【老娘是观音不是圣母】:“为什么这么久了都没见新人说话?”【蟠桃商家西王母】:“不是很清楚。”【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可能人家天性就不爱说话。”【以武则天当榜样的华妃】:“谁给我一瓶毒药?姐要毒死皇帝……
二、书友评论
真的没就没在霸总狗血剧的那些白莲绿茶和白眼人士以外看见过这么让人难以形容的角色,它甚至给我了强烈的既视感,你可以给书改名叫《转生猫妖如何利用万人迷成为人生赢家》,猫就是那个娇气女主,丛也就是那个任劳任怨的男二,提款机万人迷,负责给女主提供最好的环境,及时给女主送上需要的一切,负责给女主兜底,给女主背锅。女主犯错了?没关系,有男二负责善后,女主只需要一副天真无辜的样子,然后说:哎呀,这是个意外,我也不知道会变成这样的。然后就可以舒舒服服的躺下,享受不知情男三四五六对她的安慰,等着男二兜底就万事大吉了。感谢?开什么玩笑,女主可是个娇气包,受不了委屈的!男二绝对不会真的和女主生气的,她只是一只小猫咪,能有什么坏心思呢?那心胸宽广的能容下一个太平洋,没事女主还可以发点小脾气,反正男二没脾气不是吗?正好互补了。到最后可能还会有个女主替男二挡刀子的剧情,然后从此一笑泯恩仇,多完美的结局……不是,作者你不会真的想这么写吧?这个套路真的已经过时了捂脸
三、作品赏析
【老娘是观音不是圣母】:“为什么这么久了都没见新人说话?”
【蟠桃商家西王母】:“不是很清楚。”
【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可能人家天性就不爱说话。”
【以武则天当榜样的华妃】:“谁给我一瓶毒药?姐要毒死皇帝!@全体成员”
“【西毒欧阳锋】向【以武则天为榜样的华妃】发送了专属红包。”
群消息弹出。
【西毒欧阳锋】:“我给你一条经过我训练的毒蛇,不仅毒效猛烈,还能让人察觉不出来。@以武则天为榜样的华妃 ”
【以武则天为榜样的华妃】:“多谢{抱拳}”
丛也缓慢地眨动眼睛。
原来群里的红包还能发活物?
而且ID虽然古怪,但是好像是真人。
丛也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对他有点儿陌生的词汇——金手指。
他从前看小说的时候经常能看到这个词,后来成为了社畜也就慢慢失去了看小说的资格,这个词语也就淡化在他脑海中。
直到现在聊天群的出现,触发了他的记忆点。
“起来了!”
没等丛也仔细思量,陈皮就把他拽了起来。
丛也:“……”
接下来的路程,陈皮的脚步微微放慢了些。
丛也没有再出现像之前跟不上的情况。
他心里到底住着一个大人,意志力比小孩儿要强得多。
到了市里,陈皮早有目标地领着他往书店走。
还有什么比书店更适合判断丛也有没有说谎呢?
丛也抬头望着眼前这家古朴的书店。
陈皮和守着书店的老板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老板的目光就落在了丛也身上。
这家书店叫做思书斋。
规模不是特别大,但是书密密麻麻地摆满了整个店铺。
书架与房顶相连,最顶层的书都需要踩着攀爬架上去拿。
在丛也打量书店的时候,老板也在打量着他。
这孩子身子骨虽然瘦弱,但是一双眼睛清明透亮,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机灵的孩子。
至于眼前这少年所说的识字,还得试试才知道。
“过来。”
陈皮朝着丛也喊道。
丛也跑到了老板的对面。
老板笑容和煦:“来,看认不认识上面的字。”
泛黄的宣纸上,写着几个繁体字。
简单到丛也都不需要犹豫便脱口而出:
“贝、长、虫、达、通、当、单。”
老板一顿,惊奇地看着他:“小朋友,你今年多少岁?”
丛也:“八岁。”
老板指了指对面的书架:“你认识上面多少字?”
这个年代虽然全都是繁体字,但是与简体字差别不大,认起来没有多少难度。
“认识很多。”
丛也说道。
他觉得在书店干活特别不错,能看书多了解这个时代,而且活也不脏不差。
老板人看着也挺好,一点儿也不像是压榨童工的人。
所以,他当然是竭尽所能地彰显自己的价值,让老板把他留下来。
老板摸了摸下巴上的几缕胡子,随意地指了一本书:“这本书上写着什么字?”
“《世界末日记》。”
丛也回答。
老板放下手,对陈皮说道:“这个孩子我收下了。”
陈皮稀奇地看着丛也,眼神中的凶煞气消失了。
这就是文化人的力量。
果然,知识文化才是永远的第一生产力。
无论是在哪个年代都是如此。
陈皮开始和老板谈论起了工钱。
这个年代童工可不违法,毕竟满大街都是童工。
老板和陈皮最终敲定的价格是一个月80铜钱,包中午的饭食,早晚不包,住宿不包。
这个价钱已经很不错了。
连陈皮自己一个月靠着捕鱼和抓螃蟹,一个月也差不多挣一个银元,不比丛也多多少。
明天才开始正式工作,从书店出来,丛也站在面摊前一动不动。
实在是太香了,他闻着走不动路啊。
陈皮看他都快流口水的模样很是嫌弃。
“走吧。”
陈皮直接走进了面摊。
这摊子他也没来吃过,虽然价格不怎么高,都是给普通老百姓卖的,但是陈皮的钱不足以吃撑他在外面吃任何东西。
丛也一个饿死鬼,他当然看见美食就走不动道。
他坐在了陈皮旁边,听陈皮要了两大碗面条。
上菜的是一个小姑娘。
长得水灵且熟悉,丛也多看了两眼。
“小屁孩儿一个,还知道乱看。”
陈皮扫了他一眼。
丛也没理他。
因为眼前的小姑娘他认识,正是那天给了他一口面吃的小姑娘。
更何况,即便不认识,欣赏美好的事物也是人类的天性。
陈皮一个十一岁小孩儿他懂什么?
今年八岁的丛也不屑地努努嘴。
吃完一碗面,丛也身体暖洋洋的,连走回去的一个小时都不觉得漫长。
“你叫丛也?”
走在前面的陈皮问道。
“嗯。”
丛也揪了一根狗尾巴草。
“具体点!”
陈皮声音急躁。
丛也:“……树丛的丛,也许的也。”
说完了之后,陈皮就安静下来了。
“你怎么认识字的?”
过了一会儿。
陈皮又问。
丛也胡诌:“以前一个老乞丐教我的。”
陈皮也没有追问。
又过了一会儿。
陈皮的声音又响起来,语气有些紧绷:
“陈皮,这两个字怎么写?”
丛也的脚步停下。
他手里的狗尾巴草上下摇晃。
看向陈皮的眼神中是满满的惊讶,但是惊讶之后又觉得正常。
阿婆的条件养活陈皮就已经算不错了,更别提送他上学认字读书这样的事情。
陈皮面皮薄,死要面子,被他这样毫不掩饰的眼神一看,就冷下了脸加快了脚步。
丛也:“……”
急什么啊?
他跑上前两步,走在陈皮身边:
“陈皮两个字很简单的。”
陈皮重新停下来。
丛也在路边找了一截枯枝,在土地上写出了陈皮的繁体字。
陈皮盯着那两个陌生的字,心里浮现出古怪的感觉。
他也找了一个木棍,笨拙地一笔一划模仿着写。
明明参照物就在旁边,他却怎么都写不好。
丛也写的时候流畅又自然,他写起来怎么就成斗蛐蛐了。
陈皮一把将手中的木棍扔得老远,负气朝前走:“一点也不简单!”
小说《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