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一篇玄幻言情小说《给宗门圣子送花,我成了仙界万人迷》,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宋九歌沈祤,作者云云爱吃胡萝卜,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给宗门圣子送花,我成了仙界万人迷》这本玄幻言情小说目前已完结,更新了1088062字,最新章节第527章 番外49(宋九歌X应焦)。这本书又名《为保命,我一口气撩了十二个舔狗》。
一、作品简介
推荐一本网络作者云云爱吃胡萝卜的新书《给宗门圣子送花,我成了仙界万人迷》,主角是宋九歌沈祤。主要讲述了:清屿山,朝天宗。晨曦初现,金光乍破,阳光以不可匹敌的气势穿破萦绕在山体的白色仙雾。仙云杏霭之中,一座像是被人强行削平的山峰上,有不少新入门的弟子在练功。一张张稚嫩的面孔充满朝气,一招一式学的认真,全部……
二、书友评论
感觉非常不错,因为这太对我的胃口了,女主够果断,说实话其实我是不想要男主的(可怜巴巴)啊啊啊啊,希望女主能一人独大!其实如果来个再来个女主也不是不行~(ΩДΩ)
感觉看到最近更新的445章里修罗场早就开始了,可是我居然还想再来一点工具人,最后女主再来句:“我喜欢女的”拜托,这样超酷的好嘛?(๑ŐдŐ)b
但是萝卜写的很棒,我会追到完结的!很喜欢九歌的性格,希望萝卜以后出书的话,女主也是这个性格就好了!₍˄·͈༝·͈˄*₎◞ ̑̑
最后,萝卜加油!(●’◡’●)
前期中期都挺好看的,和一般的攻略文不一样,也有笑点。前面真的很好看!!
但是到后期的时候,就有一种令人忍不住皱眉头的不适感了,基本看句评大家也是一样的差评。后面的剧情走向和人物行为真的是全程无语且加速翻页的看完的,到后十个章节开始后悔为什么要熬大夜看完结尾….真诚的建议大家看到他们在修房子那里就停止了,不然会像吃了苍蝇一样如鲠在喉………
真的很割裂,不知道是不是作者后面生病了的原因,前面是非常好看的!
可以说是我目前为止唯一一本没有跳着看的书。
刚开始觉得女主被刁难,到处送好东西十分不爽,但帅哥多还是强迫自己看下去了。
不是说很吸引人但是有一股让人读下去的感觉。
我以为纵月在中期就会死了结果……女主真的有很多个机会干掉她,但还是留到了最后。
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打boss,打完了就去打下一个,有时再去重刷一下打过的。
大体对我来说:
Ⅹ雷点
满足n个帅哥
女主强+苏
养了11章 兴奋的开看 但?这是要写百合吗 之前评论区对应焦和墨渊被纵月契约 很多人生气 我当时觉得还好不至于生气 女主也没对他两上心 应焦笔墨多但是人设不讨喜蠢是原罪 铁柱九歌一直提防着 撸撸修为罢了 若小壶如果也被纵月带走 不是虐不虐了 是黑人问号 最近看的 纵月有意挨近小壶 小壶不知避开 是特意写了这么一段 我感到奇怪 这是伏笔呢 欸 再接下来 就是 纵月和九歌的互动 两个人的感觉越来越像 黑人问号加深 我还要继续看接下来的10章吗 来评论区看看风向 感觉有点糟糕 再养养吧.?…..现在完全看不懂了 意难平堆砌起来 过份了的话 就算最后全部回来 虐完再爽的戏码 也脏了 纵月对九歌表明身份后笔墨多起来了 可人物定位变得模糊不清 百合还是咋滴了 满脸问号看的 叹气—x—
本来看的就够憋屈了,文笔也不咋滴,加好感那些东西也特别像水文,不过免费的水文也无所谓。本来因为能是爽文,结果被诈骗,但是设定不错,那我想想当成长系也行,毕竟金手指设定真的蛮喜欢。但是真的好憋屈。。那个老狐狸,应龙,真的看的难受死了,怎么会有这种人还要攻略。。我之前看应龙吃两家饭的时候就好难受。
当然最难受的还是我看之前没看评论,我但凡看一眼我都不会浪费这个时间来看这本书
三、作品赏析
清屿山,朝天宗。
晨曦初现,金光乍破,阳光以不可匹敌的气势穿破萦绕在山体的白色仙雾。
仙云杏霭之中,一座像是被人强行削平的山峰上,有不少新入门的弟子在练功。
一张张稚嫩的面孔充满朝气,一招一式学的认真,全部注意力都在前面领头的师兄身上。
就在此时,一道灰扑扑的身影悄无声息到了练武场边缘。
原本在亭子里监督新弟子练功的大师兄江潮生敏锐察觉到,他起身,走了过来。
宋九歌虽然修为低下,但江潮生的靠近很难不注意到。
对方乃是朝天宗年轻一辈里最闪耀的存在,是人人称赞百年难遇的天才,是未来的宗门圣子。
天生水属性天灵根,修炼速度是普通灵根的数倍,结丹时没有瓶颈,修行不到三十年,已然是金丹中期。
与她这种废柴是云泥之别。
“大、大师兄。”宋九歌紧张到说话都有些结巴。
江潮生目光清淡,探查了一番,发现宋九歌的修为仍旧停留在练气期七层。
他微不可查叹了口气,手一转,一颗荧光环绕的聚灵珠悬浮在掌心。
“这个你戴上,能助你修炼。”
聚灵珠是中阶灵器,主要起到一个辅助作用,佩戴修士不用打坐也可吸收天地精华,相当于一个小型修炼外挂。
但仅对金丹以下修士有用。
聚灵珠对江潮生已经没有作用,不如转送给更需要的人。
“不不不,这太贵重了!”宋九歌连连摆手,嘴唇嚅嗫,“我、我不能收。”
聚灵珠是江潮生凭借自己本事赢来的首魁奖品,她怎么能拿。
江潮生手指微动,聚灵珠自动戴在了宋九歌脖子上。
“再过一个月是宗门大比,希望你修为能更进一步……至少,打得过外门弟子。”
话音未落,宋九歌心里翻腾的那点感动倏然变得冰冷。
她用力攥紧手,委屈的一塌糊涂。
耳边传来窃窃私语。
“跟大师兄说话的是谁啊?是跟我们一批的新弟子吗?”
“这道题我会做!她就是朝天宗内门里鼎鼎大名的宋九歌。”
“鼎鼎大名?为什么,看她长相平平,难道修为天赋极好?”
“好个屁哦,她可是内门弟子之耻,还在襁褓中就被带回宗门,修行至今,依旧是练气七层,修为极差,甚至打不过外门弟子。”
“啧,这也能做内门弟子,真是走了狗屎运。”
“有些人啊,有运气也没用,自身不努力,白白浪费机缘呢。”
“好了好了,快别说了,大师兄看过来了。”
……
一滴泪悄然从宋九歌眼眶滑落,掉入尘土,隐没不见。
没人知道她有多努力,可有些时候,努力不代表会有结果。
宋九歌移动僵硬的双腿,离开练武场。
还没走几步,被人喝住。
“宋九歌,你给我站住!”
一听见声音,宋九歌反射性抖了下,脸上浮现害怕的神色。
还不等她抱住头,摆出防御姿态,对方的灵鞭甩在了她背上,巨大的力道使她往前一个踉跄,扑了个狗吃屎。
好巧不巧,宋九歌一脑袋磕在草丛里的石头上,竟这样一命呜呼!
“区区一个练气七层的废物,也配用大师兄的聚灵珠?!”
宋九歌迷迷糊糊,听不真切又看不真切,直觉有人伸手来抢东西,她下意识躲开,结果被结结实实扇了一耳光。
“啪!”
耳光恍若一道炸雷,彻底惊醒了宋九歌。
视线逐渐清明,脸颊上是火辣辣的疼痛。
站在她对面的少女长了一张好皮相,冰肌玉骨,容貌娇俏,就是太凶了些,破坏了美感。
“宋九歌,别给脸不要脸!”少女一把扯住她的衣襟,强行夺走了挂在脖子上的聚灵珠,“废物就老老实实当废物,再让我看见你往大师兄身边凑,仔细你的皮!”
少女冷哼一声,召出飞行法器,在宋九歌震惊的目光中,腾空而起。
他喵的,她这是在做梦?、
下一刻,大量记忆涌入,差点将宋九歌脑袋撑炸。
她痛呼一声,直挺挺躺在了地上。
闻声,少女回首瞧了一眼,见宋九歌倒地,没有要过来查看的意思,反而嘴角翘起一抹嘲讽,消失在山峦中。
一盏茶的功夫,宋九歌总算缓过神来,弄清楚了现况。
日他仙人板板,不就是吐槽了一句书难看,怎么就穿进来了,还好死不死穿成了同名同姓的大炮灰。
一个纯背景板,下场凄惨又无人在意的工具人。
原主来历不明,是被朝天宗太上长老捡回来的。
按道理,她应该成为太上长老的弟子,但由于太上长老常年闭关,没有时间教导弟子,所以原主挂在了掌门名下。
大家都以为,太上长老是看原主资质不错,才带回山门。
可事实大跌眼镜,原主灵根驳杂,修为进度缓慢,入门二十年,归来仍是新人,永远挣扎在练气期,甚至比不上一个外门弟子的修炼速度。
简直是内门弟子之耻!
但谁也没想到,就这样一个内门弟子之耻,会在天道崩坏的大劫难中,起到关键性作用。
——作为最重要的阵眼,去填补天道窟窿。
呸!
去他娘的工具人,姐才不干这种事!
宋九歌狠狠一擦额头流下的血,啐了一口。
要她奉献自己,成全别人,这是超级英雄该干的事,和她没关系。
【叮~系统检测到合格宿主,是否选择绑定?】
宋九歌挑眉一挑,下意识环顾四周,心里忍不住乐开了花。
穿书也不是全无好处,瞧瞧,金手指这不就来了吗!
宋九歌:‘是。’
【宿主选择绑定,开始绑定……】
宋九歌哼着小曲,唱着歌,躲到树荫下等着系统绑定。
不晓得这系统是干啥的。
看别的小说里都是什么女主系统,女配逆袭系统,她要求不高,来个无敌修仙系统就行。
正好这是个修仙世界,只要她足够强,工具人是万万落不到她头上来。
到时候上天入地,呼风唤雨,无所不为。
再抓它百十个精壮帅气的男修士,大修一座合欢宫,过快活逍遥的神仙日子。
宋九歌嘴角上扬,眼前展开一幅绚丽多彩的修仙大佬生活蓝图。
【叮~绑定成功。】
【恭喜宿主绑定超强舔狗系统,小精灵旺旺竭诚为你服务。】
宋九歌:?
是我听错了吗,你有种再自我介绍一遍。
ps
前期女主很弱,不要问为什么,因为作者喜欢废柴逆袭这个梗。
有cp,有cp,有cp,而且cp很重要,但戏份不会太多,主要以变强为主。
女主提裤子无情,除了男主以外,不会和其他男配产生友谊以上的情愫(番外倒是可以yy一下)
最后,祝大家阅读愉快~
小说《给宗门圣子送花,我成了仙界万人迷》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