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桃之夭夭
作者:慕温颜
状态:已完结
简介:那年夏天,天下第一琴,名琴盛会。他对她一见钟情,提亲过聘,定下婚期。她躲在屏风之后,一眼情深,此生不渝。婚期未到,有人偷了她的容貌,抢了她的未婚夫。她当面揭开真相,本以为他会幡然醒悟,他却告诉她,他已爱上假冒她的姑娘。她和索娅一同跌落悬崖,他同时拉住两人,却力有不逮只能救上一个。索娅诬陷她推了自己。她只问他:“你可信我?”他痛心疾首:“我知你喜欢我,可你为何如此恶毒?我真后悔当日被你美貌所迷,让你一再伤害我心爱之人。”他毫不犹豫放开她的手。她微笑着跌落,他不
第一章 尽头的开始
我醒来时便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所以终日坐在茅屋前发呆。文略说我像个哲学家,我问他,哪里像?他说眼睛,我的眼睛总是那么迷离深邃,像隐藏着宇宙中最神秘的奥义,又像能看穿洪荒世界的重重业障迷雾。我干笑两声,不再理他。其实我的眼睛是瞎的,什么都看不见。
文略告诉我,他是从山脚下把我捡回来的,当时我昏死在他种的韭菜地里,看上去像个破娃娃,浑身是血,应该是从山上摔下来的。本来以为我必死无疑,却没想到我睡了五天竟然醒了,还不缺胳膊不少腿。
我说,这叫吉人自有天相。
文略问我有没有听过一句亘古名言叫,祸害遗千年。
我用十成力气杵在他肩上,他闷哼一声,晚上没有给我吃饭。
后来我想,也许文略说的才是对的。
文略常劝我说,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他知道我很难过,换了谁遇上这种倒霉事都得难过。失去记忆又瞎了眼,这么生不如死的活着,换作是他早就去死了!
其实我并没有觉得有多难过,失去记忆也没什么不好。如果我以前欠人家很多钱,这么一忘,就不用还了。如果我以前深爱一个男人求而不得,这么一忘,就不用伤情了。
提到感情的事,我问文略我的相貌如何?他沉吟半晌,悠悠开口道:“若是卖去青楼最多能换一个烧饼”。
我说,瞎了真好!
我觉得我并不是生来就看不见。因为当我知道文略是个人时,我能想象出他大概是个什么样子。就好像此刻阳光照在身上,还有微微凉意,一定是刚刚升起。虽然看不见,但我能想象得出红日喷薄而出,漫天霞光的壮美,山峦间雾霭氤氲、云蒸霞蔚的空幽。风吹过,会带来浓郁的花香,我身后一定有大片如残血起伏的凌霄花海。
文略也同意我这个想法,他觉得我可能是从山上摔下来时摔瞎的。他说等卖了这两筐韭菜,得了钱带我去峪安城看眼睛。
我说看眼睛恐怕要很多钱,你卖韭菜的时候就说这是灵山仙草,吃了可以美容养颜、益寿延年,要是这两筐都吃了就能返老还童、长生不老。
文略说一看我就是读过书的。
我问怎么看出来的?
他说只有读书人才这么缺德。
我不知文略到底去了多久,他说留给我足够三天吃的食物,都吃光了他还没有回来。之后我睡了个昏天黑地,醒来时,文略已经坐在屋里。
“你不会是卖韭菜的时候,调戏良家妇女被衙门抓起来关到现在罢?”
“在下虽不才,相貌倒很是出众,向来都是良家妇女调戏我。”
文略的声音有刻意隐藏的疲惫,或许因为眼睛看不见,听力更灵敏些,虽然他隐藏的很好,还是被我听出来。不过既然他不愿让我察觉,我也不便揭破。
“文略,说实话,你眼睛也是瞎的罢?”
桌边传来文略的笑声。房间中央有张桌子,那是吃饭用的,平时茶壶茶碗都摆在上头,我还偶然在上面发现过一星墨汁。我听见他给自己倒了杯茶,没喝两口,便咳了起来。平复了一会儿,他对我说:“韭韭,我们明天就去看眼睛。”
我刚醒来时,文略说要给我起个名字。我不同意,他说那是他的权力,生活在这洪荒千世里,本就没有什么权力,所以,他执意要取。我叹口气,取个好听些、文雅些的。他说,好。沉思良久,他说就叫韭菜吧,韭菜地里捡来的。
我翻了个白眼,如果当时我能准确知道他脖子的方位,他现在一定已经不在人世了。
“既然是捡来的,不如叫捡捡。”这是我最大的让步。
他说不成,给捡来的东西起名字,是洪荒的规矩。你看哪个小猫小狗,给自己起名字的?争执一番之后,他看我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退让一步,给我一个选择的权利,韭韭、菜菜,你挑一个。
我感叹,寄人篱下只能委曲求全。
从那之后,我便叫韭韭了。
峪安城离这里只有几里山路。若是从我摔下来的悬崖爬上去,走上一个半时辰便能到达。若是绕路上去,脚程快些,城门落锁之前也能到。
文略思前想后,还是决定选择绕路。他说,山倒不是很高,也没有多陡峭,背着我爬上去也是可以的。但是自然会有些风险,自古以来风险这东西必要与意义成正比,没有人会因为怕被提问功课,就把夫子砍死的。争几个时辰的早晚,实在没有意义,不值得冒这个风险。说完,假惺惺的征求我的意见:“你说呢,韭韭?”
我站在他身边,啃着当早饭的大饼,淡然道:“你废话太多。”
虽说是山路,其实并不十分难走。只是文略不时提醒我脚下有坡洼石头,不时为我拨开旁逸斜出的树枝,不时拖着我攀爬陡岩,除此之外,一路也没有什么阻碍。走了快两个时辰,我腿有些发软,速度下降的很是明显。
文略见我慢下来,道:“不是说好日行千里么,这么快就放弃了?”
我叉着腰,说:“不是放弃是岔气,我有些走不动了,咱们慢些罢!”
突然身下一空,接着落在一个坚实的背上。文略把我背了起来。虽然我们共处一室了好些时日,同吃同睡,但是除了搀扶,并未有过身体接触。男女授受不亲,这样亲密的贴在一起好像不大好,我挣扎着想从他背上下来。
文略正色道:“我脚下是一片斜坡,你再动我们就一起滚下去。”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但也不敢再动,只好任由他背着。
文略的背并没有寻常庄稼汉的壮实宽厚,甚至有点单薄。我的脸搁在他颈窝上,偶尔有发丝轻轻扫过我的脸颊,他身上有淡淡的药草味,在满是草木泥土气息的山林里,也只有贴在他背上才能嗅到。
他边走边不时将我往上颠颠,我环着他的手臂只好更紧些。为了缓解尴尬,我决定和他聊聊天。
“文略,你父母呢,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这山上石头真多,拣几块的个大的推下去砸人,砸一个死一个。”
“文略,你是本地人吗?”
“那鸟怎么长得跟兔子似的?”
“文略,谁给你取的名字?”
“如何?”
我有点惊讶,他突然用一个正常人的思维跟我对话,我一时不知所措。于是点点头,正经道:“随性中带点恣意,恣意里透着文雅,文雅间还有那么点矫情。你一个卖韭菜的为什么叫的这么……”
我话没说完,文略突然停了下来。他把我放下,让我等他一会儿,自己向前跑去,片刻复又回来,长叹一声:“人生在世唯有命运二字勘不破。星移斗转、因缘际会,世界处处是意外。意外有时带来机会给你积德,有时带来机会迫你造孽,而是德是孽,却在一念之间。”
我表示没有听懂。
文略说:“有个男人倒在地上,快死了,救还是不救?”
我:“像是有钱人么?”
他:“像!”
我:“救!”
我们俩一拍即合,连拖再拽的将地上的男人,弄到附近一个山洞。说来简单,其实过程很是辛苦。我目不能视,力若蚊蚋,只能在下坡的时候,帮着文略踢上两脚,好叫他滚得快些。其他只能靠他一人扯扯拽拽,还要照顾我,着实不易。
一路上,文略哼哼唧唧:“算命的说我今年有桃花运,也没说有捡东西的运气啊?还一捡就是大活人,不对,半死不活的人!”
我说:“你就当是踩了狗屎。”说完觉得哪里不太对。
把人弄到山洞之后,文略说,今天恐怕是进不了城了,要在这个洞里宿一夜。应该出去捡些柴火,这男人身上有伤,还得找些止血的草药。说完却半晌没有动作。我讷讷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问:“你是让我去?”
沉吟良久,文略道:“我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呆在这儿。虽说这男的身受重伤,昏迷不醒,但保不住哪阵凉风一吹激醒过来,看你一个弱女子孤身在此,又没有反抗之力,对你不利。”
我沉思片刻,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他伤成这样,莫要说一时半刻醒不过来,就算醒过来了也不至于如此急色。就算他是属禽兽的,这样的伤势,若没有顽强的意志,和顽强的色心,也不会动我。就算他的意志和色心都足够顽强,我一张卖去青楼只能换一个烧饼的脸,相信也不能勾起他顽强的兴趣。所以,我还是很安全的,你说呢?”
文略半晌没有说话,相信是被我的智慧所折服,对我的推理深以为然。
“那我快去快回,你多加小心,千万别离开!”临行时,他站在洞口对我说,语气难得的一本正经。
我点点头。
一阵风卷进来,灌满衣袖,凉意沿着皮肤爬遍全身,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看来太阳快落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