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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占先机(秦守周志明)小说无删减最新章节阅读

一定不要错过目前火热好书《抢占先机》,这本小说男女主角是秦守周志明,主要讲述了:犀牛馆内。体长超过半米,外形酷似苍蝇,但却跟苍蝇没有任何关系的牛虻还在疯狂吸食着犀牛尸体中的血肉。似乎是犀牛体内的鲜血被吸干了,所以这只牛虻只能啃食起犀牛肉来。犀牛的肚子被它吃掉了很大一块血肉,但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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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占先机》免费试读第20章 尽情享受最后的晚餐吧!

犀牛馆内。

体长超过半米,外形酷似苍蝇,但却跟苍蝇没有任何关系的牛虻还在疯狂吸食着犀牛尸体中的血肉。

似乎是犀牛体内的鲜血被吸干了,所以这只牛虻只能啃食起犀牛肉来。

犀牛的肚子被它吃掉了很大一块血肉,但裸露的伤口以及地上却没有任何鲜血流淌的迹象。

由此可以判断出这只犀牛就是被巨型牛虻给活活吸血致死的。

秦守猜测应该是犀牛在兽变过程中太过饥饿乏力,然后牛虻在兽变过程中刚好就在吸食犀牛的鲜血,于是通过吸食大量犀牛血补充能量,最后成功熬过了极易让昆虫直接爆体身亡的兽变过程。

因此兽变成功的牛虻体型增大了许多,与生俱来的各种天赋能力也同样增强了许多。

于是这只犀牛就倒霉了,活生生被牛虻给吸成了犀牛干。

而牛虻也因此进化到了现在这么巨大的体型!

秦守光是看着这么大一只的牛虻就觉得头皮有点发麻。

主要是牛虻性情凶猛,对血液的执著比蚊子还要疯狂。

而且牛虻的口器唾液中不含麻醉成分,所以叮咬吸血的过程会很疼,并且还会很痒。

因此这玩意比蚊子还要恶心,被它叮咬后更是比蚊子还要难受。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牛虻不仅仅喜欢午间活动,还喜欢昼伏夜出,因此眼睛也拥有着比较强大的夜视能力。

它的眼睛跟苍蝇一样属于复眼,由上万只小“眼睛”组成。

而这些小“眼睛”是由大量的感光细胞组成,每一只“小眼睛”都可以形成图像,并且可以将这些图像信息经过神经节交给大脑处理。

由于牛虻的眼睛不会动,所以这种成像方式可以帮助它开阔视野,因此可以获得非常广阔的视野空间。

因此在它身体周围的360度范围内的一切,都逃不过它的眼睛。

所以秦守的靠近,立马就被牛虻给发现了!

见秦守偷偷靠近到了足以威胁到它的范围后,它立马扑腾着翅膀飞了起来。

“擦,警惕性还挺高!”

秦守还想着再靠近一点,然后全力扑过去将这只异兽牛虻给抓住,没想到自己都那么蹑手蹑脚了,还是被发现了。

不过牛虻似乎还不想放过这顿犀牛美餐,所以它飞到犀牛馆的牛棚上落脚,两只前足撸着尖长的口器,将上面沾染的肉糜给撸下来塞进嘴中。

然后目光警惕生气地盯着秦守,似乎在骂着该死的人类,打扰到了它进食进化这么美妙强大的过程。

秦守认为自己就算是终极兽变,飞行速度多半也追不上这只牛虻,因此决定智取。

他走到犀牛尸体旁边,看着肚子肉几乎被吃光,露出森森白骨以及满地肠胃的画面,惊讶于现场竟然一点血腥味都没有。

他不急着寻找一下看里面还有没有兽灵珠,而是就近躺了下来,守株待兔!

“来吧,我这里有新鲜的血液能让你吸个够!”

半兽人状态下的秦守,散发出来的兽变能量对任何异兽来说都是十分诱惑的猎物。

这就是为什么兽变灾难降临后,那些兽变成功的异兽喜欢攻击人类,啃食人类的原因。

一来是人类兽变者体内的兽变能量就像是散发着香味的美味佳肴。

二来是动物兽变成功后都会比较强大,而人类绝大多数兽变后都很弱小,因此是最容易捕食,且最常见的猎物。

秦守躺下来,偷偷观察着牛虻的动向。

猫头鹰的夜视能力确实牛逼,夜幕中隔着二十米远都能看清牛虻身上如同针尖般的缕缕毛发。

兴许是不想错过犀牛的血肉,或是对躺在犀牛尸体旁边的人类也产生了猎食欲望,这只巨型牛虻扑腾着翅膀飞了回来。

它落在犀牛身上,然后目光还在警惕着秦守。

这类昆虫的智商普遍不是很高,因此秦守这招守株待兔特别成功。

他身上散发出来,比绝大多数异兽还要浓郁的兽变能量果然吸引了牛虻的注意。

这对于嗅觉感官能力特别强的牛虻来说简直就是难以抵挡的美味诱惑!

因此它还是上当了。

小心翼翼地走到了秦守身旁,以为秦守睡着了,于是准备将口器给扎入对方体内,准备开吸。

秦守的目光始终注意着这只体长超过半米,看起来确实有点恐怖的巨型牛虻。

见牛虻那进化得比手指还粗的口器突然对准腹部丹田的位置后,秦守再也忍不住了!

草!

这牛虻好像能嗅到兽灵珠的位置!

秦守本来是想着被它扎一针,然后再将它抓捕的。

结果没想到这只牛虻不仅仅想要吸血,还特么想要吸自己体内的兽灵珠!

兽灵珠入口即化,这牛虻的口器一旦扎进去吸到兽灵珠,肯定也能把兽灵珠给吞噬掉的!

而它之所以变得这么大只,或许就是因为吸食了犀牛体内的兽灵珠!

秦守急忙起身扑了过去,吓得牛虻立马飞了起来。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拥有着猫头鹰视力的秦守,早就预判到了它的动作,因此右手迅速抓住了它的一只后足,随后左手抓住一只翅膀,强行将其按在了地上。

“体型变大后,各方面都增强了,但逃窜能力却削弱了!”

如果是跟普通苍蝇一样小的话,那他还真不好抓住这只牛虻。

秦守心里早已萌发出一个不当人的想法,他反手握住牛虻的翅膀,将这只体长超过半米,体重有三四十斤的牛虻给提了起来,随后返回前面猎杀食蚁兽的地方。

“犀牛的血都被你给吸干了,不过这里还有很多血可以让你吸个够!”

秦守决定把这只牛虻养肥后再杀掉。

异兽猴、鸡毛虎、食蚁兽、还有异兽狼,他前面干掉的这些异兽体内还有很多新鲜的血液,正好可以便宜牛虻。

等牛虻全部吸完,肯定还能进化得更加强大。

因此为了保守起见,秦守找来粗绳将牛虻的翅膀给绑起来,顺便还在牛虻的脖子处套上了一条缰绳,这样就不用担心牛虻吃饱喝足后跑掉了。

秦守遛狗似的拖着牛虻走到鸡毛虎的尸体旁边。

“来吧,尽情享受最后的晚餐吧!”

小说《抢占先机》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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