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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仙令狐陆加爵小说免费阅读

《抢仙》这本悬疑灵异小说造成的玄念太多,给人看不够的感觉。花知春野虽然没有过多华丽的词造,但是故事起伏迭宕,能够使之引人入胜,主角为令狐陆加爵。喜欢悬疑灵异小说的书友可以一看,《抢仙》小说已经写了131278字,目前连载中最新章节第57章 妖仙相争这本书又名《抢仙》。

一、作品简介

推荐一本网络作者花知春野的新书《抢仙》,主角是令狐陆加爵。主要讲述了:一夜无话,我与哑巴、陆加爵二人赌气,背过身去再没理他们。三人简单对付完晚饭就都钻进了睡袋,在岩壁掎角下找个角落睡下,由于前一天死里逃生,精力和体力都消耗巨大,因此到了安全地方,刚躺下就沉沉睡去。一直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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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友评论

每个人物都很鲜活,每个配角都有自己的故事。

真深入人心,让人身临其境!一个字:非常好看!

这个男人写出来的字真是精妙绝伦。

令狐是真牛皮!!老子佩服!!!

这本小说梗真的不少,看完心情真的很好

三、作品赏析

一夜无话,我与哑巴、陆加爵二人赌气,背过身去再没理他们。

三人简单对付完晚饭就都钻进了睡袋,在岩壁掎角下找个角落睡下,由于前一天死里逃生,精力和体力都消耗巨大,因此到了安全地方,刚躺下就沉沉睡去。

一直睡到第二天天光大亮,金色的阳光穿过树林洒落,身边草地上清冷的露水尚未完全退去。

我从睡袋里钻出来,回头看陆加爵和哑巴,二人还在睡袋里噘着嘴打呼噜。

我心想既然双方已经分道扬镳,也没必要再做什么道别,早上把包里的食物和水分一下,然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可坐起身四处搜寻,发现四下里根本没有装食物的背包。

我心下一怔,“难不成是陆加爵和哑巴他俩把食物自己私吞了?

不应该啊,如果真要做这么绝,不应该早就趁我睡着跑下山了么?”

思来想去理不清这其中缘由,于是赶忙把陆加爵和哑巴拍醒:

“起来,醒醒,都别睡了!”我爬到他俩睡袋中间,拍他们的脸,“我问你们,咱的食物呢?你们藏哪儿了?”

陆加爵一脸懵,一边挡开我的手,一边揉眼睛:

“死狐狸精大清早的你又抽什么疯呢?谁藏食物了,那背包不就在地上放着呢……”

陆加爵话说一半,伸手去指,而当他眼神落在地上的时候,随即也瞪大了眼:

“奶奶个腿儿,吃的呢?”陆加爵也钻出睡袋,到处找背包,“哑巴,哑巴,晚上是不是你收的背包?”

哑巴亦是一脸无辜,连忙摆手,急得都快说人话了:

“阿巴,阿巴阿巴——”

“那三个人都没拿,吃的呢?”我质问陆加爵。

“你少冲我横,又不是我们把吃的藏起来了。”

谁都没动食物,那怎么会连包都一起消失了呢?难不成有人趁我们睡着来过了?

“看树上!”陆加爵忽然喊叫了一声,指着我们背后树林的一棵树。

那棵槐树上蹲着两只灰毛野猴,他们手里的正是我们的背包,背包已经被他们扯开了,其中的压缩饼干、罐头等都被一一打开,食物渣滓散落了一地。

“他奶奶的死毛猴,敢偷爷爷我的东西!”陆加爵怒不可遏,从包里掏出飞虎爪,试图将那两只猴子或者他们手里的背包抢下来。

但那对毛猴精明得很,见到陆加爵气势汹汹,摇着飞虎爪朝他们跑去,随即呲牙尖叫了两声。

然后将背包里的东西抱在怀中,转身跳入树林深处,三跳两转,很快消失在我们视野里。

陆加爵跑的速度再快,也追不上森林里长大的猴子,眼见毛猴抱着食物消失,他也慢慢停下脚步。

他忽然大骂一声,将飞虎爪狠狠扔向树干,尖锐的虎爪刺进树皮寸许深。

眼见抢回食物是没戏了,三人垂头丧气,重新聚回一起。

“我就说早点下山吧,一直拖着,现在好了,装备装备没有,吃的喝的也没了,咱们都得饿死山上。”

陆加爵嘴上拿我撒气,脚下不停踢着地上的石头。

“你也少来,你怎么不说昨晚就带着哑巴离开呢,早点把吃的分了,你俩也沦落不到这个地步。少在这儿马后炮。”我把陆加爵怼我的话又统统还了回去。

可斗嘴归斗嘴,冷静下来一想,从山上下去到最近的有人烟的地方,步行至少得四五天时间,不吃饭勉强能顶,但不喝水实在有点危险。

我对于山里的求生经验近乎为零,虽然自小在山上长大,也仅限于和师父一起上山修行,没试过荒野求生,这件事对于陆加爵他们来说可能更有经验一些。

难不成天注定我不能在天宫飞升成仙么?

这时,哑巴指着岩壁激动地大叫,随即站起身朝上面挥手。

我和陆加爵也转身望去,只见岩壁上方走过一人,那人头戴斗笠,身背箩筐,拄着登山木棍在走山路。

我们三人顿时看到了救命稻草,朝那人大喊大叫,蹦跳着挥手试图引起他注意。

我们离路人大概有二三百米的距离,一阵折腾过后,那人果然注意到了岩壁下的树林里有三人在呼救,于是他趴到岩边,叫我们不要动,随后转身不见了。

“他刚才叫我们什么?”陆加爵问。

“好像叫我们不要动,是不是下山过来接我们?”

我们在原地等了十几分钟,从岩壁后边的斜坡上绕出一人,细一打量正是刚才岩壁上行脚的路人。

那人四五十岁模样,粗手大脚,虎背熊腰,并且肤色铜黑,脸上沟壑丛生,看样子是个常年奔波在山里风吹日晒的农夫。

“你们仨大小伙子,看着不像本地人。”大叔笑眯眯地打量我们。

“嗨,您看我们这一身行头,能是当地人吗。”陆加爵苦笑道。

“大叔,我们是来野山上旅游的驴友,爬山爬到半山腰,晚上睡觉让猴子把吃的喝的全偷了去了,刚好遇到您过路,想跟您讨点吃喝,我们好下山。”我直说来意。

大叔却皱了皱眉头:

“吃喝都好说,就是我看你们不像来旅游的啊,这荒山是来旅游的地方吗,你们也不提前调查调查,这山里的动物都不好惹啊——”

听农夫前半句话我心一凉,还以为老头识破了我们的身份,不过再听后半句,看来他只是劝告我们一下。

“是,是,都怪我们准备不好,现在没吃没喝,能不能活着下山都够呛。”

“没事,你们跟我回村吧,看你仨挺可怜的也。

在村里给你们置办点食物盘缠,你们带着赶紧下山去。”

三人对望一眼,一路上水里泡,泥里滚,每个人身上都又脏又臭,邋遢不堪。

大叔在前头领路,我们在后面紧跟着。

“村子?这山里竟然还有个村?”陆加爵一脸不可思议,小声嘀咕。

“是啊,不是说几十年前这几座山上的人早都搬走了吗,难不成还有留下来的人。”

我走到大叔身边,想跟他套话,打听一下村里的历史,但他似乎很避讳有关村子的话题,问了两三次都是缄口不言,要么就说赶路要紧。

见他守口如瓶,我便不再打听,退回本队。

“咋样?”陆加爵凑过来。

我摇摇头,小声说:“什么都不肯说。”

正常人对自己住的村子应该不会避讳到这个程度,要么是村子里有不可告人的事,要么就是对我们身份不放心。

一行人大概走了有十里山路,终于在一片山坡下坡处,发现被树林围绕包裹着的山村。

村里大概有几十户人家,都是稀稀落落的低矮砖瓦房,村中央有一条宽敞的大道笔直贯穿整个村子。

我们来到村口,大叔停下脚,转身对我们说:

“小伙子们,在这儿稍等会儿,我得先进去跟村长汇报一下,千万别进村走动。”

我们表面上点头答应,心里却疑惑得很:

“这是卖的什么关子,怎么连带外人进村都要向村长汇报?”

不过想来必然有这么做的道理,也可能跟这个村子长期生活在深山里与世隔绝有关。

等了没十分钟,从村子大道上拐出来一行人,为首的是两个老人,走在前面的穿一身彩衣,一条条彩色布条从肩膀垂下,胸前挂着一对铜镜,手里拄着鬼头黑杖。

那老者蓄着一头花白的长发,披散在肩上,头发上束着五彩的吊环、首饰等,但看面相却是个男人。

走在偏后方的,是一个头发全白的独眼老头,他身材高大挺拔、

坏死的那只眼睛只能看到混白的眼球,手里还捻着一串珠链,不是佛珠,而是不同形状的球状物串在一起的。

两个老头身后还跟着七八个随从,架势很大。

他们身影出现在我们视线时,大概有三四百米距离,明明看到我们三个,却还是不紧不慢地走,导致中间这段时间,我们仨杵在原地极其尴尬,不知道该摆出什么姿势迎接。

一直到距离不到一百米时,陆加爵小声惊叹道:

“娘嘞,这老头还是个萨满呢——”

小说《抢仙》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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