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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隋唐狂徒的作者是猪八戒的师兄,主角是长孙冕苏尘。主要讲述了:边疆军营中的宴席比不得城市之中,这里没有美酒佳肴,只有大碗酒大块肉,这符合军营的特性。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酒兴方酣之时,苏尘趁机向长孙冕提出请求:向长孙冕学习射技。冷兵器时代,弓箭的威力远胜刀枪,长孙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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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狂徒》精彩章节试读

第10章 运马雁门关

边疆军营中的宴席比不得城市之中,这里没有美酒佳肴,只有大碗酒大块肉,这符合军营的特性。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酒兴方酣之时,苏尘趁机向长孙冕提出请求:向长孙冕学习射技。

冷兵器时代,弓箭的威力远胜刀枪,长孙冕无疑是其中翘楚,一箭双雕不是说着玩的。

长孙冕欣然应允。

长孙冕怎么答应的这么痛快?一是因为自己看走眼,心里愧疚,二是人才难得,这么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武功,未来远大啊,算是结个善缘,其三就是罗方那番话,这少年既得靠山王看重,前途无量,迟早会离开西疆大有作为,长孙冕这是提前投资。

罗方也高兴,如果自己送来的是个废物,自己脸上也没光,现在确实与有荣焉。其实打一开始罗方并不愿意接这趟差事,但是,靠山王的将令既出,罗方不敢抗令,走了一半,罗方就想明白了:人才难得,既然干佬儿这么上心,自己不如结个善缘,干佬儿一出手就是一个七品的轻车将军,这可是开了先河,如果这位将来成了气候,自己也算有份香火情。

此时罗方趁机道:“既然如此,长孙将军不如就收苏将军为徒。”

苏尘起身就拜。

长孙冕也有此意,苏尘这一拜,长孙冕也就顺势应下来。众将都眼热,长孙冕的射技谁人不晓?却只能干看着,这等技术长孙冕绝对不会随便传人,今天,神射之技终于有了传人,众将纷纷上前道喜。

至此罗方也算交了差,待苏尘拜师之后,罗方告辞而去。

射技首重眼力和指力,少林七十二技中没有射技,但是专门练眼力和指力的功、法层出不穷。

以赤手空拳,出入于剑戟如林之中,与众人周、旋,而不至损伤。这就是著名的枪刀不入法,凭的就是眼力与身法步的配合,练习指力的功夫就不更要说,金刚指已经誉满天下。

所以长孙冕这个师傅做得太轻松,没出三个月长孙冕发现自己竟然没什么可教的了,惊喜之余,又慨叹长江后浪推前浪,人世间一辈新人换旧人。

“将军,长孙将军请您过去。”

这一日,苏尘正在苦练射技,一名传令兵跑来汇报。

“师傅找我?什么事?”苏尘道。

“不清楚,应该是兵部给回文了。将军过去就知道了。”

这大半年的时光,苏尘屡立战功,长孙冕已经是第三次上报兵部,要求将苏尘升为从六品度辽将军,但是,都被驳回。

苏尘来的时候,就看到长孙冕双眉紧皱的坐在那里,苏尘明白只怕这回又黄了。

长孙冕示意苏尘坐下,然后道:“又被驳回来,兵部这些人在干什么?以你的军功,当个正六品都富富有余,怎么连个从六品都过不去,这些家伙吃屎了?”

长孙冕真的被气到的。

苏尘却看得开,反而过来劝慰长孙冕:“师傅,我还年轻,不着急,也许兵部的人就是因为我年轻才不批准我升职。”

“啪!”长孙冕一拍桌子,“岂有此理!我们军人以军功升迁,与年纪何干?不行,本将要上报高相国,这不是胡闹吗?”

苏尘吓一跳,要是闹到相国那里去,小事也会变成大事,急忙道:“师傅,还是先不着急,等年底师傅省亲的时候,去兵部直接问清楚更好,这样直接上报高相国,岂不把兵部得老爷们都得罪了?”

苏尘自问乃是无根浮萍,好不容易有长孙冕这样一个师傅,算是有了一些根基,若是因为这些事让朝中大佬恼了,别说自己升迁的事要黄,长孙冕也会倒霉,自古以来,戍边的将领就不如朝中官员吃香。那些人至少能混个脸熟,戍边将领长年累月在边关,跟谁交流感情去?长孙冕性子直,是标准的军人,苏尘可是标准的人小鬼大。

至于靠山王那里,自从把自己送来北疆,就再没有了消息,苏尘早已经把这件事放下,不管怎样讲,靠山王给了自己一个机会,未来怎样还得看自己的真本事。

长孙冕压下一口气,“也好,等见到这群官老爷,本将军倒要问个清楚明白。”

“报!”

中军官匆匆走进来,“将军,兵部有紧急公文。”

长孙冕急忙接过打开,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师傅,发生何事?”苏尘急忙问。

“达头可汗兵犯大同,陛下命晋王千岁为行军元帅统兵出征,高相国出朔州道,杨相国出灵州道,燕荣大将军出豳州道以阻击,命我等到晋王千岁麾下听令,晋王千岁命本将火速探明突厥人的军情。”

苏尘就有些晕,这些名垂千古的人物粉墨登场,苏尘能不激动吗?

“师傅,既然如此,末将请为斥候,前往探查军情。”

“不必。”长孙冕大手一挥,“你有更重要的任务去做。”

现在还有比做斥候更重要的事情?苏尘一脸怀疑。

“苏子枫听令。”长孙冕拿起一支大令。

“末将在。”苏尘急忙行礼,令下如山,敢不听令小心脑袋搬家。

“本将命你火速将战马一千五百匹送往雁门关,必须在十天内送达,不得有误。”

这个确实比做斥候更重要,这批战马是早就定下的,一直在等机会送过去,现在大战将起,这批战马更得立即送到,雁门关也同样是前线。

“末将遵令。”

这是急活,苏尘收拾利索立即出发。

一路上晓行夜宿饥餐渴饮,目的就一个——用最快的速度将战马送到雁门关。

这一日,就来到雁门关辖区,距离雁门关还有不到一百里,苏尘就松口气,今天赶一赶,定更天就能赶到。

“启禀将军,前方有敌情!”

怎么回事?

苏尘急忙登高一望,就看远方旌旗招展万马奔腾,刀光闪闪令人心寒,在这之前有不少大隋百姓在拼命奔跑,但是,双腿怎么能跑得过战马?被追上的大隋百姓纷纷倒在突厥人的屠刀之下。

“突厥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苏尘双眉紧锁,回头看看马群,突厥兵出现在这里战马怎么送过去?这要是被发现岂不成了突厥人的大餐?

“董千里听令。”稍作思索,苏尘一声喝。

董千里,校尉,这次苏尘带领一支五百人的队伍押送战马,校尉董千里就是他的副手。

“末将在。”

“你拿着令箭去押送马群火速赶往雁门关,本将去将令突厥人引开。”

“将军,突厥人势大,将军此去危险啊。我们还是押送战马或送离开为上。”

“只要被突厥人发现马群,他们就会像苍蝇一样紧紧追上来,这批战马必须一匹不少的运抵雁门关,你速去,我一个人脱身更容易些。”

“将军······”

“执行命令!”

“遵命。”董千里接过令箭,“将军,末将雁门关等候将军到来,将军保重。”

董千里带队离开,苏尘下马将马得肚带紧了三紧,然后飞身上马,在鸟翅环得胜钩上取下合扇板门刀,催马就迎着突厥兵奔去。

这就是:儿郎奋迅如霹雳,虏骑崩腾畏蒺藜。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能当百万师。

小说《隋唐狂徒》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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