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贺长恭沈云清的小说《成了恶毒娘亲后,全家人都将她宠上天》是由作者“么么愚”创作的古代言情著作,这本书的标签有医术、古代言情、穿越、,目前已完结,更新了1008233字,最新章节第490章 大结局。
一、作品简介
如果你喜欢看小说,一定不要错过么么愚的一本书《成了恶毒娘亲后,全家人都将她宠上天》,主角是贺长恭沈云清。主要讲述了:沈云清看着贺长恭又红了眼圈,已经无力吐槽。她有气无力地道:“我们不饿,你多吃点。”吃饱了不想家,听话,不哭。贺长恭抬起胳膊擦了一把眼泪,道:“我这打完仗,不忙了,总想起我娘,祖母,弟弟,妹妹……想起来……
二、书友评论
笑得肚子疼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男主角,很少看到有塑造这么有血有肉的男主角,贺长恭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真正的“人”,是一个我能再脑海里能还原出来的人,他不是什么那种无所不能的男主角,也可以说只是一个小角色,但是他是一个真正的有责任心能给家人遮风挡雨的男子汉,他诚实、热情、孝顺、有担当,他不死板也不腹黑,就很“真”,坚持自己的底线,对待任何人他都有自己识人的准则,不会被人轻易地改变自己的想法,也不自负,他尊重别人的想法(虽然不一定认同),总之在我眼里他的优点远远超过他的缺点,这真的是我在小说里最喜欢的男主之一,这样的男人现实真的不多(可能以前的年代这种好男人会多一点),真的写的很好,里面的角色单独分开看也是形象鲜明的,加油,很期待后面的情节
我觉得贺长恭的爹可能不是文老太太的亲儿子,而沈云清可能是文老太太的亲外孙女,老太太的女儿不是丢了嘛,再结合沈老爹说捡东西的时候有些不自在,大概是捡到了人,可能就是老太太的女儿
自从看了这部《嘤嘤嘤》后,就像追电视连续剧一般每天都会等更新。虽然说故事完结了,我相信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在等篇外。整本书中狗剩这个角色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虽然他身份不显赫,可他对翠花的爱却是那么深厚延绵。他有大智慧(不做皇帝),也有小聪明(一开始和某王爷撇清关系等数不胜数)。他看似铁憨憨,却是整本书最大的赢家吧!有失而复得的家人,有与子偕老的云清,有孝顺的皇帝儿子,以及一群蒲公英家族朋友。一开始我被狗剩“尿不到一壶”和“劈叉”都不会写的直爽性格吸引,后来被他发现蒲公英狗剩其实更像是大智若愚。表面看似吃亏,其实是情商超级高。(很厉害,都把人物写活了!)特别是狗剩没有像其他男主怀疑过女主,而是从始至终宠溺女主。(特别是有人知道沈母的身份想要挟沈云清姐妹时,狗剩处理的就相当漂亮!)狗剩真的是出门居家必备好男人吧!没有狗剩的日子,只能嘤嘤嘤了狗剩只有书中寻,人间唯有二三刷…
文氏应该是先皇后,诈死脱身了!闵家为了自保,不敢要男孩,怕给先皇灭门!堂堂的候府后继无人养废了世子,唉!天家无父子,皇家无亲情,看样子,狗剩的养子大概率也是皇家的孩子
都一百章了,女主没一点喜欢男主的迹象,如此佛系,她是修身养性当菩萨吗,告辞了。
我刚在另一本书里看到他们的结局,狗剩和翠花,他们的养子当皇帝了。
有没有人来说说这本书剧情的漏洞???我说一个,男主新婚后愤而投军,回来后女主不认识男主,瞎掰说自己失忆,这个事情婆家人都没有忘记,就是把男主忘记了,怎么圆过去????
好家伙,这是女主身边丫鬟都得安排个富家公子了啊。。。狗的对象都是王爷家的狗。。。我晕死。过犹不及。压根就不该安排打鱼这角色,这接这海棠和云少爷欢喜冤家得了。非得特意写个打鱼的踩一脚,还踩得莫名其妙。前面压根就没啥铺垫,和海棠没任何关系,然后就看了美女了,就成道德败坏了?就踩下去,好给人家挪位置?他那条件,能见到女主她姐?然后看了就是喜欢上她了?按的描写,女主姐姐算是全国最顶尖的那批美女了。见到她很惊艳失神,很正常。
怎么说呢…看到这里就有很矛盾的想法,一个是:“终于完了”!一个是“这就完了?还意犹未尽”的感觉,其实觉得大大写的很好很好,我很喜欢里面的人物,三观很正,都积极向上,不管是为人处世、家风家训、还是在教育的问题上都描写的很好!很喜欢的一本书,感谢你的正能量!里面的女主估计是很多人都想要的媳妇,里面的男主估计是永远都遇不上却又期盼的另一半!这里的男主没有英俊的外表,没有超高的智商,也没有雷厉风行的商人之色,他……很真实,从名字到整个形象都很接地气,但是他也很朦胧,因为现实基本上找不到这种“心灵美”的相公????
三、作品赏析
沈云清看着贺长恭又红了眼圈,已经无力吐槽。
她有气无力地道:“我们不饿,你多吃点。”
吃饱了不想家,听话,不哭。
贺长恭抬起胳膊擦了一把眼泪,道:“我这打完仗,不忙了,总想起我娘,祖母,弟弟,妹妹……想起来就哭一场。”
沈云清点点头。
她知道!
“你不知道失去至亲的滋味……”
“我男人死了。”沈云清道。
算至亲吧。
海棠面色有些尴尬。
夫人这个也要和人家比吗?这个就算了吧。
她伺候夫人几年,能感觉出来,其实夫人对丧夫这件事情,好像并没有多么深沉的悲痛。
不过她不敢说。
沈云清:我都没见过那男人,我穿越来的时候,他都投军了,我能有多么深沉的悲痛!
贺长恭叹气:“你真能干。”
他是真心佩服。
作为一个寡妇,能供养一大家子人,有情有义,也真真能干。
沈云清被他夸得竟然有几分不好意思了:“过奖过奖。”
她不能干,能干的是刀哥。
作为一只捡来的小土狗,怂哒哒的,根本没人看得上眼。
但是某一日,它竟然给沈云清叼回来一块金子。
这是一块纯度极高的狗头金,沈云清震惊到无以复加。
而这并不是仅有的一次。
刀哥后来又给她叼回来好几次,还带她去看了那个极为隐蔽,十分难以发现的金矿。
沈云清自然无力开采冶炼,但是捡几块纯度高的狗头金,她可以啊!
所以她是真的没做什么,就一夜暴富。
有了本钱,偷偷摸摸拿出来一点,说是做生意,结果生意做得还真不错?
然后贺家就慢慢有钱了。
沈云清一直挺低调,也告诉家人一定不能炫富。
贺家的账册在她手中,除了小叔子贺仲景之外,其他人应该完全没有数。
贺长恭忽然话锋一转:“休息好了吗?赶紧出发。”
沈云清:“……好。”
人家把你当老乡,两肋插刀,你也不能不知好歹,插别人两刀不是?
就这样,沈云清正式和嘤嘤怪,不,贺长恭结伴而行。
不过事实证明,他们实在吃不到一个锅里。
比如,路上有时候没赶上食肆酒楼,就得自备干粮。
贺长恭的干粮永远都是一啃就掉渣渣的馒头,绝对没有第二样。
沈云清准备的花样就很多,支锅熬个肉粥,炒个菜,甚至还能包个饺子……这种时候,肯定就得分给贺长恭一些。
这也不算什么,谁让她家里有矿,还是金矿,就权当请个保镖了。
但是问题是,贺长恭嘴大,吃食堵不住他的嘴。
比如今日,他看到沈云清给刀哥喂肉粥,直接就炸了。
“你,你,那么多人还吃不上饭,你给狗吃肉?”
再能干也不能这样挥霍无度啊!
狗吃肉?他都是吃狗肉!
(爱狗人士见谅,作者坚决反对)
沈云清:“割你的肉喂狗了?”
这是她的摇钱树!
六娘在旁边坐在树杈上,捧着碗吸溜着肉粥,玩味地看过来。
她觉得这贺长恭不错,是条汉子,和她们土匪窝的男人一样。
海棠则瑟瑟道:“贺大哥,我们家情况不一样。刀哥很通人性的……”
“通人性它也不是人,就不能这么糟践东西!”贺长恭气得络腮胡子都跟着抖。
沈云清倒也不想和他冲突,毕竟大家的生长环境不一样,认知有差异。
“这是我的救命恩狗。”她睁着眼睛说瞎话。
然后,贺长恭就哑巴了。
半晌后,他嘟囔道:“还是觉得有些过了……算了算了,忠犬就算了。”
果然这种城里的女人要不得,奢侈浪费。
沈云清:这个保镖不好惹,早知道就不谈什么同乡之情,分道扬镳算了。
现在她这算,找了个爹管自己吗?
一行人到了繁华的湖州。
海棠满脸兴奋:“夫人,咱们到湖州了。”
“是啊。”沈云清也很高兴,“咱们算是走了一半了,我要停一天买些东西。”
湖笔最优,家里一大一小两个读书的都能用上。
反正又不差钱。
和之前一样,她们先在,客栈安顿下,在楼下大堂点了一桌好吃的。
吃完起身准备去买东西的时候,贺长恭从二楼下来。
他看见桌子上的剩菜,眼睛又瞪得溜圆。
沈云清:完了,爹又来了!
不过贺长恭也有点怵沈云清——这小寡妇,骂人锋利得像刀子一样,虽然不是骂他,但是他这路上也算见识了。
所以他忍了又忍,把讨嫌的话咽了下去,走过来道:“吃完了?”
沈云清:“吃完了。”
“那你们忙去吧。”贺长恭坐下,拿起筷子,从怀里掏出个馒头,开始吃剩菜。
沈云清:“……”
那是她的筷子!
算了算了,大家和平共处,求同存异。
她什么也没看到。
沈云清带着海棠和六娘去逛街,买了许多东西,回来的时候每个人手里都是满满的。
很不巧,她们又遇到了贺长恭。
贺长恭表示,是不巧,他就是在这里等她们的。
三个娘们,咋那么让人不省心?
人生地不熟,遇到事情怎么办?
还有,不花钱会死吗?
他算看透了,沈云清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败家娘们,另外两个也是“帮凶”。
沈云清没说话,海棠弱弱地道:“夫人说给家里人买些东西,家里老人孩子的……托人捎回去。”
贺长恭上前从海棠手里拿过最大的一个篮子,闷声问道:“家里还有好多人?”
多么令人羡慕。
沈云清:完了,又要嘤嘤嘤……
她得赶紧说点别的。
“是不少人,还有个儿子!”
你看,这是你原本就没有的吧,你不用伤感了,是不是?
贺长恭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你,你还有儿子?”
小说《成了恶毒娘亲后,全家人都将她宠上天》试读结束!